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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鼓励作家创作再出新招 设立“创作启动费”,入选即付万元“定金”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9:5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田志凌)在全国率先打破专业作家制度的广东日前又有新举措,记者日前从广东文学院获悉,从明年开始,广东省的签约作家只要入选重点文学选题,就可获得1万元的创作启动经费,此外还有资助出版和免费采风等多项扶持措施。

  广东省是全国较早全面实行作家签约制的地区。2000年广东开始尝试作家合同签约聘任制。2003年10月,第二届签约作家选拔实现了从“养人”向“养选题”的转变,所有进
入文学院的专业作家都必须经过选题申报、筛选、签约才能获得聘任,38名票数过半的作者被确定为第二届签约作家。第三届签约作家将在2007年开始选拔。

  广东文学院院长伊始告诉记者,以前重在后期奖励,这些签约作家只有在作品获奖之后才能得到奖金。而从明年开始,广东文学院将从一签约开始即提供扶持,并在之后的整个创作过程中持续给予帮助。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设立“创作启动费”,重点文学选题一签约,就给作家1万元“定金”;二是每年组织作家外出采风,凡是重点选题作家可报销其费用;三是在作品出版方面提供资金帮助。

  伊始说,之所以要做这个改革,源于一位广东退休作家创作了一部关于土地和农民的200万字的小说,经过专家审读觉得很不错,中国青年出版社也计划将其作为重点书出版。但出版社方面感到类似题材的小说市场难以把握,广东文学院于是决定与其分担出版费用。

  “这个事情让我们感到,图书市场是复杂的,好书不一定好卖。对作家只是后期奖励是不够的。”伊始说他们因此决定对于那些存在出版困难,而经专家审读又比较优秀的作品,文学院将提供资金扶持出版。

  伊始表示,光签约不给实质性的东西,对创作没有实质帮助。而作家在拿到1万元之后其实心里会更有压力和创作动力。伊始认为,作家不是任何时候都处于创作状态的,签约作家制其实就是选拔了一批处于最佳创作状态的作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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