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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相爱的24小时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9:10 上海青年报

  口述丁暖暖,女,26岁,媒体编辑 记录 安洁 绘图 龚凌

  我习惯了在故事结束很久之后开始漫无目的的回忆,直到回忆得花枝招展,直到自己变得混沌,不确定其中是否还有自己的影子。

  那一天,刚从《时尚先生》上看到了一个人。照片清晰,言辞精彩。突然就心动,
这样的极品男人怎么我的生活里未曾拥有?

  可第二天,毫无来由,如同突然来袭,就和这个人狭路相逢。

  故事就是这样开始。而我,忘记了是怎样结束。

  看到他仿佛是前辈子的相遇

  我清楚的记得和他的相遇是这样开始的。

  就在我看了杂志的第二天,一早,我被通知去参加一瑞士名表的新款发布会。且被告知,这一品牌的中国区副总裁到场。

  我是喜欢这个牌子的表的,品质非凡,价格不菲,看的我满心欢喜。

  闪光灯忽闪扑朔,对准了出场的副总裁。我却在思考中异样安静了。是他吗?是他吗?

  接下来的专访,平静而优雅,可以絮絮地谈,没有了闪光灯,没有了过多好奇的提问。我突然被一种欲望推着,昨天排队走进脑海中的文字又排着队整齐有序地走了出来,都是关于他。

  “我想我可以叫你James。”我说出这句话时,我能感觉出他丝微的震撼,不易觉察。

  James是不适宜在这种场合称呼的,可意识中我却努力将感性认识拿来与他验证。

  为什么这样做,我也说不清楚。有时候,人和人的相遇真的是件很奇怪的事情。有的人即便是第一次见面就如同上辈子就曾相许,而有的人一直生活在你的身边却永远感觉那么陌生。

  遇见James我忽然就有了这样的感觉。

  整个谈话,像是两个寂寞高手的拔河游戏,我自信我的提问精彩独到,而他,讳莫如深,轻而易举就将话题转引到他接受采访时的那套固定的表达。

  我占尽先机,并渐渐从他难以招架的语言与表情中感到快感。

  他干脆站起来,现身说法,摘下自己手腕上的新款表,让大家感受。

  他第一个走向我,将腕表环绕于我的手腕,他身体的余温还在。传到我手指,那么直接,那么真实。

  只是,在这种场合,我和他都刻意掩饰了内心传达到表情的转变。

  美国女人不穿短筒丝袜

  我料到James会打电话给我。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那么聪明干什么,现在的我忽然很讨厌自己。女人还是傻一点好。像王熙凤那么聪明,最后还不是裹着一卷凉席了此一生,这样的例子说来太苛刻,原谅我只是急切地想形容某种心情而已。

  于是,我们第三天又见面了。他安排别的随行人员都去香港了,却专门为我退掉了自己当天的机票。

  相约在酒店见面,毕竟他对这个城市是并不熟悉的。

  他站在酒店前,我差点认不出,原来褪去光环脱去华衣锦囊,所有的人都会归于普通。

  站在我面前的就是一个自然的男人,但通身的气质,睿智的眼神,还是让他有别于流转于我身边的别的男人。只是,和闪光灯下相比,和时尚杂志上相比,这个和我并排走在街上的男人,觉得是和自己有关。

  我们像初恋一样在广场上晒太阳,看老人和孩子放风筝,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春天的广场上人不多,这个穿了休闲装的男人似乎一下子就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部分。然后,我们讲西装与休闲装如何把一个人区分在两个世界。他说他从瑞士买回来的鞋子。不起眼的上衣是新加坡的。

  我说我穿的一切都是路边店里的便宜货,可能不值你一根鞋带钱。

  不知道为什么说这些,可是很开心。

  他撩起了我的裤腿,说,还好,你没有穿短筒丝袜。

  怎么?

  美国女人不穿短筒丝袜,认为那样很傻很土。她们要不就光着腿要不就都穿连裤袜,一年四季都这样。

  我鄙夷。

  南方男人从来不戴这样的粗黄金项链,很土很傻,只有暴发户才这样。

  他又对我的英文名嘲笑,说在美国这个词几乎和色情联系到了一起。

  两个人都笑。那天很无聊,可没有什么比开心更重要。

  他的拥抱不够认真

  我说,我在杂志上看过关于你的文字了。

  他说,所有的人都没有你咄咄逼人。

  我说,我太崇拜能量守恒定律了,它可以用在任何方面。一个人的表达能量是一定的,当表现在语言上的能量用多了,表现在文字上的一定就少了。比如我,彼时,讲到眉飞色舞,此时,窘到理屈词穷。

  他说……他好像什么都没说。

  只是拥抱了我,在广场上。拥抱的时候不够认真,像是披了件大衣。这一点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

  我们都明白,彼此只能是际遇的偶然碰撞,上天允许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可能就只有一天。到时候了,一张机票就把他带离,把我留在原地。就像《人鬼情未了》的残酷结局。

  然后,再不得见。

  多年之后,可能连想念都没有。就如同现在,他在我的回忆里,可是,他的回忆里有没有我,我不知道。

  “我太太喜欢喊我James。”

  “我觉得你不用把你的幸福生活向我做任何表述。”这是我不想听到的话题,转而我又笑了,“我们去吃东西吧。”

  我要了“玫瑰燕窝”,一整盘鲜艳欲滴的红和饱满欲流的金黄,绚烂在我们中间的精致木桌上,我们坐在甜蜜的两端,每一口咽下去的是什么味道,我的味蕾告诉我是苦涩,他呢?

  相约八点,他已不见

  两年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经历让人丰富起来,我也就这样在不同的经历里丰富的成长起来。

  其实,每个人都沿着自己的方向马不停蹄的走,突然有一天,两个人在两个方向的交界处遇上了,他问,你好。我说,好或者好不好自己知道。而更多的人是走到了那个交界口,四处张望,并没有人过来,只有怅然前进了。

  我劝自己知足吧,至少我们当时互问了“你好”。

  那晚,我们在一个房间,清心寡欲,执手静坐,沉默得如此认真。他的手不止一次穿过我的直发,用他的话说,这是这个世纪里难得的黑直发。我的心如雪后辽阔的原野。

  他把随身带的新款的表缠在我手腕上,他的体温又直接传来。但是这次是一种惧怕的感觉从手腕传来。我不想,我不要,我不能让这样的束缚缠绕我今后的一段时间,让我欲罢不能。我要我自己是自由的。

  我拒绝了。我摘下来,戴回到他的手腕。

  我从背后拥抱了他,我把脸放在他的肩上。我没有告诉他,这是我对我的男人才会有的一种表白。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我所拥抱的这个男人他是那么真实的属于我。温暖而且安全。

  我的眼睛忽然有点潮湿。在他的耳边我说:“明天早上八点我们一起吃早餐。”

  后来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以怎样的姿态沉沉睡去的,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桌上一束美丽的马蹄莲,白色的花,翠绿的茎,圣洁又亭亭玉立,我闻到了床上留下的隐隐的他的气息。我不见了他的身影,不见了他的行李,什么都不见了。

  八点已过,听说,他在七点的时候就离开了酒店去了机场。

  一场没有道别的离别。

  James,不再见

  “不再见,就是不要再见面了。”从那个清晨我背对那束马蹄莲愈行愈远的时候,我就这么想。

  再接到他的消息的时候,他说他已经回到美国了,然后他要去香港,然后去瑞士总部开会,然后……

  我说,我想问一句,那天晚上你有爱过我吗?

  “抛除很多东西,从某个方面讲……”

  “我知道了”,我不想听结果,爱与不爱,如果加在这么多客观现实的条件下,一切都是悲哀。

  我开始疯狂地听《他不爱我》这首歌,无论是在电脑前,还是开着车,还是走着路,还是看着书。

  他再发邮件来,说为我取了新的英文名,翻译的中文叫“佩吉”。我回复,James,我们不再见了。我的潜台词是,不这样决绝又如何?

  可能,我们就在那个交界口遇见了,深深地遇见了,然后,继续赶路,再也没有下一个路口。

  爱与不爱都已变得奢侈。

  看书,采访,或写字,生活总是很忙碌。我再也没有遇见过James,或者是其他的James。

  只是我戒掉了我的爱好,不再喜欢那款瑞士的名表和用清水去养马蹄莲。但是我却在春天毫不犹豫的穿上了短筒丝袜,仿佛是故意和自己在做一种抗争。

  其实,很多时候我也会问自己我是不是真的遇见过James,那24小时的爱情。直接,真实却又让人难以置信。

  所以,慢慢的时间长了我渐渐忘记这个故事是如何结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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