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底,庄羽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郭敬明开始,就注定这是一场艰难的诉讼,好在法律最终维护了庄羽的权益,昨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郭敬明道歉书的判决公告,强制性为此案画上句号。据了解,“强制执行”是一直没有得到郭敬明道歉的庄羽主动向法院申请的,“写是法院写的”,大约“八分之一版”,“费用由郭敬明出”。在未知会当事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代为起草道歉书吗?审理“郭敬明判决案”的法官江建中解释,如果被告未执行法院判决,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按程序处理:
“当初的判决就有‘强制执行’这么一条。”
面对这样的被告,还有一群蛮不讲理的粉丝,长达三年的诉讼,庄羽体力、精力和心理承受力,备受考验。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使她引起读书人的关注,她开始进入更多读者的视野,喜欢她小说的读者也越来越多。也有人问她打官司是否为了炒作,她回答,“我承认,官司对我的书的销售确实有促进。但我从没想借这件事炒作,这个事件最直接的原因还是维护我的权益。如果我要炒作,我希望炒作的是我维权的这件事。如果因为这事销量有些提升,就抓住作者不放,对作者是不公平的。”
记者昨日获悉,庄羽的新作刚定稿就被北京一家消息灵通的出版商,抢先一步签下了出版合同。曾有记者向出版商了解新书情况,责任编辑对书稿内容讳莫如深,只简要介绍说,这部作品秉承庄羽一贯风格,以极为细腻的洞察力,把生活中的琐碎情感精心串联起来,不加丝毫的矫揉造作,不动声色地让读者悄然感动,全书是“对现代都市人心灵的描摩”,是一部“远超《圈里圈外》的佳作”。在对方再三追问请求下,责编终于松口说出新作的书名——《幸福旅馆》。而且,书名比《圈里圈外》吉祥,相信它不会再让庄羽陷入进退维谷的是非圈,能把庄羽和她的读者们带进真正的“幸福旅馆”。童立 朱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