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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抄袭庄羽《圈里圈外》案法院强制郭敬明道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0:4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陈熙涵)由于郭敬明抄袭案判决后,郭敬明始终未执行公开道歉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在13日的《中国青年报》刊登了判决的主要内容,并强制郭敬明道歉。

  早在今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构成抄袭,并终审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
精神损失1万元,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但郭敬明至今拒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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