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风
在安徽省怀宁县的江镇初中,许多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打工。5年前,受家长之托,江镇初中开始实验托管,所需资金由每位家长每年固定捐赠2200元。不过,有人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出匿名信,指控其乱收费。随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学校接受捐款不符合政策为由,解散了托管班。但家长全体表示抗议,坚决不接受退款。(12月18日《新京报》)在当
地教育行政部门眼里,家长们是学校乱收费的受害者,要保障家长利益就得解散托管班。但家长们认为,教育行政部门这样做是不了解实际情况。这些寄宿性质的托管班所收孩子,均是父母双双出外打工的“留守孩子”,把孩子送进托管班,家长们觉得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学校以收费方式办寄宿托管班,可能确实不在现有的教育管理政策许可的范围内。
不过,当一项政策遭受民众普遍而强烈的反弹时,有关部门显然应当反思政策的执行是否存在偏差,甚至更进一步,反思政策本身是否存在偏差。
从执行的层面看,寄宿托管班家长自愿捐款,是否等于学校乱收费?按理说,自愿捐款是家长主动的,它体现的是家长的殷切希望而非学校的贪财。不过,近些年来,一些学校以自愿捐款为名收取赞助费的事,也的确构成了教育乱收费的主要形式。但是,即便如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不能轻率地把所有捐款等同于乱收费,而应当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
行政执法理应严谨,不应因为上级有批示,就盲目执行。
日前,安徽省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已经肯定了江镇初中举办留守孩子托管班的做法。但是,当地政府仍然要求退还家长的捐款。当地政府也许更应当反思:“政策规定”是否合理?
当下,中国的教育体系正面临重大挑战。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导致人口大规模流动,而义务教育与高考又与户籍制度直接联系,这给乡村与城市的教育体系同时带来严重问题:在乡村,出现了很多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监管,其成长过程存在较大风险;在城市,大量儿童随父母流入城市,但由于不具备城市户籍,进入城市公立学校的成本较高。
面对这种教育实际,近些年来,各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江镇初中探索的是如何教育留守孩子,一些热心公益的人士及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民间教育家,则为城市新市民子女创建了打工子弟学校。但是,有关部门似乎并未认真研究这些教育实际,而依然片面坚持过时的教育体系规则。各地许多打工子弟学校生存面临困境,现在江镇初中在留守孩子教育方面的探索也被迫中断。
政府当然有权力、也有责任管理教育,但政府的管理应当以增进民众福利为惟一目的,如果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政府就应当与时俱进调整政策;如果某部分民众的情况比较特殊,就应当考虑实际情况,灵活行政。在制定出新政策、设计出能够增进民众福利的制度安排之前,也不宜轻易禁止人们的尝试。解决社会问题、教育问题的办法,来自于民众的创造性,来自社会在未知的方向上进行自由的探索。积极的管理方式就是政府将民众的创造制度化,并且通过合理的管理,防范其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面对教育领域出现的新挑战,政府积极的态度是鼓励社会各方面进行探索。而这方面的探索,也可以为正规教育体系的改革打开缺口。江镇初中寄宿托管班的家长捐款兴学模式,如加以完善,就可能具有推广前景。比如,将家长捐款集中成立专项基金,由以独立人士为主的董事会来管理,这将保证家长的捐款不被滥用,从而避免学校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