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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李咏小丫们注意点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9:56 沈阳日报

  ○新闻背景:17日北京消息 继李咏(blog)涉嫌违规代言地板广告后,王小丫再陷“代言门”漩涡。近日,很多网上交易商城以“王小丫最爱纽约时尚品牌”为广告词,大肆推销某品牌女装。

  ●齐世明文:近日,央视的名嘴们比较“烦”,先是李咏身陷“三重门”:无视央视规定代言某品牌,因而被调查,成为他继今年春晚上演“黑色3分钟”、与朱军“暗战”争当央视“一哥”这两大负面消息后又一焦点新闻。继而,俏皮、可爱的王小丫又以她招牌式的微笑一次次亮相于网上商店,一些品牌产品竟直接大字打出“旗号”:“王小丫最爱的品牌。”安徽一购物广场更声称,王小丫就是它的形象代言人……

  尽管小丫所在栏目《开心辞典》剧组人士公开澄清:“可能小丫偶然穿了这个品牌,就被网上商店利用了。”业内一知名律师也声称,“这是明显的侵权。”又尽管,亮出“王小丫最爱的品牌”的张经理承认,公司从未请小丫代言,“网上商店的那些宣传不是我们公司有意的,他们这是误导消费者。”此外,李咏的同事、《非常6+1》的导演杨洁也力证李咏并未违规代言。但,一些“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娱记,立刻蜂拥而上,一时间,“满城尽说‘广告门’”。这还不具什么“爆炸性”,更富冲击力、影响范围也更广的是,李咏小丫们如此作为,不但对央视相关规定构成挑战,而且让广大观众、读者疑窦丛生,以为时下的新闻人特别是电视人不受什么岗位要求与“自律公约”所限,遑论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

  其实,无论是供职媒体的“芸芸众生”,还是李咏小丫这样居“庙堂之高”的“国嘴”,都是新闻界一员,都无一例外地不但要有理想、有文化,也要讲纪律,讲道德。尤其是“国嘴”、“国笔”们,不管水平多高,但位置很高,因而影响很大,更要坚守那句老词儿——以身作则。

  由李咏小丫们,笔者想到了以世界杯上“技惊四座”的“激情解说”而名世,目下在娱乐圈混得“很爽”的黄健翔,对于昨日之“黄”、今朝之“咏”之“丫”来说,小白白岩松有句话着实值得玩味再三:我们背靠大树(指其供职的央视),但我们不是大树。小白此说,告诫自己总不要托大,不要自视甚高。李咏小丫们,是否也应该注意点儿,总要想到有亿万双紧盯你的眼睛……

  最后要说说郭德纲(blog),郭氏“藏秘排油”曝光于3.15晚会,人们或吃惊或愤怒。其实,在骗局中扮主角的小郭固然难辞其咎,但人们更应该看到其幕后。郭德纲的反击亦不无道理:产品“一年之久,在全国大卖”,相关的监管部门,为何视而不见?由此,人们可以设问:下一个谁是李德纲、刘德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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