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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左:让专业投票公司消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王冉 上周五,应邀参加央视2套《赢在中国》的一期特别节目录制。先为节目组卖一个关子:最后“36进12”的只有10位选手,个中原因看完这期就清楚了。 我要说的是另外一件和选秀类节目相关的事。进入5月,包括“好男儿”、“快乐男声”、“红楼梦中人”在内的所有选秀类节目都陆续进入了关键的决赛阶段。在形形色色的选秀类节目背后,往往都有一只无形的黑手,那就是专业投票公司。各路选手(以及他们背后包括家长在内的支持者们)把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资金打入那些专业投票公司的账户里,再由它们负责为选手收买选票并以此拉动选手的名次,保证他们顺利晋级。 最为令人惊讶的还不是这种明目张胆的作弊行为本身,而是这些选秀类节目的主办方对这种“买票”行为的默许与放纵、司空见惯与熟视无睹。 这里面当然有经济利益在作祟。选手花一百万买票,投票公司至少要把其中的一大部分(譬如说80万-90万元)用于投票,而这80万-90万元的投票费用中主办方又会从运营商和SP那里分回一大半。所以,从商业利益出发,主办方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非常容易理解。 问题是:选秀类活动的主办方是否应该坚守一些基本的道德底线。 应该承认,媒体要产业化发展,就不能生活在真空中,就必然要讲收视率和投入产出。作为一名普通观众,就我个人而言,我可以容忍那些选秀类节目无形中向青少年渲染一夜成名的荣耀,我可以容忍它们为了追求收视率而去揭开和放大人性中的某些真实,我更可以容忍媒体的部分内容正大光明地去迎合市场。 但是,我不能容忍媒体无形中支持专业投票公司的生存和成长。这些以虚假投票为基本商业模式的专业投票公司如同那些以制造、贩卖盗版产品为基本商业模式的公司一样,应该被坚决打击和取缔。为这类名不正言不顺、生下来就长歪了的公司提供生存的土壤触碰了我的道德底线。这样的公司只能有一个未来,那就是消亡。 应该说明,我并不反对选手动用自身的财力和资源去获得更加广泛的支持。用资金和其它资源去影响选民是一回事,直接收买选票是另一回事。如果财力允许,你可以在全国的媒体上铺天盖地地打广告宣传自己,或者聘用专业人士建立和壮大自己的粉丝俱乐部,但是你不可以对任何一个潜在的选民说:喂,你投我一票,我付你一块! 是的,收买人心和收买选票有着本质的区别。你可以收买人心,但是不可以收买选票。如果你跨越了人心而直奔选票,那就是对社会诚信机制的背离和挑衅,更是对公民民主权利的亵渎与践踏。 选秀类节目的主办方应该认识到,允许选手通过投票公司来“买票”从本质上说好比允许选手直接通过向主办方捐钱来获得名次。这样的事情做多了,也许短期内可以获利,但是长远来看一定是弊大于利,终将因为失去人心而葬送节目的品牌和平台。 两年前,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创造了中国电视业的一个奇迹。一个选秀类节目一夜之间把两名艺人直接打到一线,这在中国电视史上是绝无仅有(春晚不算选秀类节目)。无论李宇春也好,张靓颖也好,不管你道听途说过什么样所谓的“黑幕”,我不相信她们当年靠“买票”能一路走到今天。 出名要趁早,但是出名更要靠实力。如果你没有出名的实力,你起码可以有一个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是非观与道德观。 最后,别动不动就说什么潜规则。潜规则往往都是按照正常规则无法成功的人给自己找来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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