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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艺人张佩金在沪遭车祸获赔75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23:21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5月30日电(卫建萍)香港艺人张佩金在上海遭遇车祸后,向中青旅上海汽车服务公司、单某、陈某等被告提出上千万元的赔偿诉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佩金共计获赔人民币755098元。

  33岁的张佩金系香港百分百娱乐制作有限公司艺人。2004年2月28日,张佩金在上海进行其首张唱片的宣传活动途中,其乘坐的小客车司机单某违章掉头,与陈某驾驶的大货车激烈碰撞,因此造成张佩金脑外伤、肋骨骨折、肝、脾等多个脏器损伤等严重后果,经鉴定构成多等级复合伤残。因双方协商调解不成,张佩金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客车所属的中青旅公司、单某、陈某连带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08余万元,其中仅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就高达6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作出的责任认定,单某对于事故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张佩金对于事故不负责任。法院根据案情,认定单、陈分别承担70%、30%的责任。二人已经构成了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中青旅公司作为单某驾驶车辆的所有人,应当对单某所承担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包括其对内承担的按份责任以及对外承担的连带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的各项费用相加,达到人民币7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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