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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打伤巴士司机 梁家辉被判赔39000多港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2:22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据《新闻午报》报道,香港艺人梁家辉数年前酒后驾驶撞车,并打伤一名巴士司机,高等法院裁定他赔偿近四万港元给对方。梁家辉和索赔的巴士司机,5日派代表到高等法院领取判决书。该名巴士司机原本索偿320万港元,法官裁定他只可以得到约一个月的薪金,作为赔偿。

  2002年11月,梁家辉驾车行经海底隧道九龙入口处,与一辆巴士以及一辆私家车相撞,大家停车理论时,梁家辉挥拳打中巴士司机的面部。警方测试梁家辉的酒精含量,超出标准四倍。他承认曾袭击和醉酒驾驶罪名,2003年被判罚12000港元,停驾18个月。

  其后巴士司机入禀法院索赔,指其遇袭后出现背痛,情况加剧,最终被辞退,自2005年一直失业。法官指出,司机所说的伤势有夸大,裁定梁家辉须就表面伤势赔偿25000港元,另外在司机休养期间的收入损失10000多港元,合39000多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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