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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别人钱的主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10:49  南方都市报

  红楼梦遗

  王小山专栏

  有个老人,孤独,遇到了一只流浪狗,得到很多心灵慰藉。狗死了,伤心的老人为狗举行了葬礼,被殡仪馆收费10万余元。这个故事,前一半很温馨,结局很伤心——我很难想像,殡仪馆为什么会如此狮子大开口,收取如此高昂的费用。

  上网查看对此事的讨论,发现很少人讨论收费合理与否的问题,大部分人都在骂那位70余岁的老人。老人是教授,于是被称为“叫兽”,这是人格侮辱了。

  另外一个也是教授的人,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标题是《“天价葬狗”加速社会道德滑坡》,称“‘天价葬狗’虽然是教授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但在道德领域却是非常不妥的,因为它对社会主流价值观造成事实上的不良冲击,类似事件的不断发生,必然加速社会道德的滑坡。”这里面,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应该是不错的,自己的钱自己花,跟别人没什么关系。比如贾珍,死了儿媳妇,大办丧事,按他的想法是“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还给儿子捐了官,被敲了笔一千两银子的竹杠。谁都知道这葬礼有点蹊跷,有点奢华,但贾珍自己愿意,拿得出银子,干别人鸟事?

  但如果说这事“对社会主流价值观造成事实上的不良冲击”,我就不明白了,到底什么是社会主流价值观?比如,配合政府拉动内需政策,向服务业消费倾斜,算不算主流价值观呢?显然,老人的作法是张扬了这一点,怎么可能造成什么不良冲击呢?

  网络留言里,典型的评论是这样的,“无知透顶!为什么不去接济贫困学子和救死扶伤呢?十足的狗屁教授”。要我看,这属于打别人钱的主意了,我要是碰到这样的人,肯定会把钱包捂紧一点。

  几年前,有个足球运动员结婚,婚礼上设了一个捐款箱,号召嘉宾为慈善事业募捐,网上就有人评论:假惺惺,为什么不把婚礼的钱直接捐了?

  我想反问的是,您老这么有爱心,干吗不把生活费都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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