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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赶《南京!南京!》秦岚要赔《伤城之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2:10 东南快报
昨日记者接到爆料称,顶着最后一代瑶女郎头衔的秦岚为了赶拍《南京!南京!》,不得不赔偿电视剧《伤城之恋》剧组几十万元。 据爆料方透露,今年7月《南京!南京》剧组已让秦岚和范伟演绎抗日时期的一对夫妇,不久蒋家骏导演又邀请秦岚出演电视剧《伤城之恋》的女一号。经纪公司在确认两部戏不冲突的情况下替秦岚接下。但《伤城之恋》拍到一半时,电影《南京!南京!》提早开机。作为女一号,秦岚的中途离开将导致《伤城之恋》剧组停工。秦岚为此赔偿给《伤城之恋》剧组几十万元。 记者随后致电秦岚的经纪人吕小姐,她表示秦岚目前在杭州拍摄《伤城之恋》,“确实因为拍《南京!南京!》导致《伤城之恋》停工了10天,赔偿也是存在的。”至于赔偿金额是否是几十万,吕小姐只表示,“这是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便透露。” 记者 金剑辉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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