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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玮伦车祸案肇事者判7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13: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许玮伦车祸案肇事者判7个月

  上图:许妈妈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许妈大喊人命不值钱

  1月28日是台湾女艺人许玮伦车祸逝世周年日,前天,台湾苗栗地方法院经审理认定肇事司机黄碧祥有过失,且尚未跟许家民事和解,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2个月、减刑为7个月。前天,对判决结果感到不满意的许玮伦妈妈感叹:“人命好像很不值(钱)。”

  据台湾媒体报道,判决书指出:2007年1月26日晚许玮伦的助理林怡妏载着许玮伦到南投拍戏。车在南下大安溪桥上失控撞上中央护栏后滑行到外车道和路肩中间,许玮伦按下故障警告灯后,林怡妏打电话报警,但两人一时疏忽,未在车后摆故障标志,导致后面的大货车追撞酿成车祸,许玮伦不幸于28日去世。法官表示,此次车祸中司机黄碧祥要担负过失责任,判黄碧祥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减刑为7个月。

  黄碧祥前天表示要与律师研究并决定是否上诉。驾驶失当的许玮伦助理林怡妏在法官审理时表示认罪,她已与许家达成百余万元新台币和解,去年9月已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8个月、减刑4个月,缓刑2年。据悉,她目前待在南投家中休养,尚无工作。

  许玮伦的妈妈听闻判决结果后表示说:“总觉得人命好像很不值,不知道该说什么。”许玮伦的弟弟则说:“珍贵的生命只值这些吗?公平吗?将心比心,请大家评评理。”(王文)

  (编辑:Wi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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