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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的《赎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7日00:42  南方都市报

  

虚假的《赎罪》

  获封金球奖最佳影片后,《赎罪》会否在奥斯卡再下一城已成影迷焦点。我不喜欢《赎罪》,觉得它的成绩有过誉之嫌,情况就如当年的《别问我是谁》(TheEnglishPatient)。你别说,英国影坛就是有这么多类似的导演。乔?怀特在前作《傲慢与偏见》时还没有如AnthonyMinghella的匠气(不是“大气”),一登龙门拍起“大片”,马上显得捉襟见肘,但又装起大师的模样。

  《赎罪》的主题是“何谓小说(fic-tion)?”女主角贝安妮十三岁已写成她的舞台剧本,说明她既有想像力也有写作能力,但两样才华却意想不到地为她与他人带来毕生痛苦―――因为“早熟”,她能“看见”情欲,却不能理解个中微妙,才会被姐姐和佣人之子的恋情猛烈冲击,导致她一口咬定佣人之子是强暴儿童的色魔。一段恋情被她拆散还不止,佣人之子的大好前途同化成泡影。

  他在四年牢狱生涯后被送上战场为国效力,贝安妮的姐姐则脱离贵族家庭在伦敦当军中看护。二人虽有一次重逢,但男方因伤痕太深不能重头开始。贝安妮在长大后明白一切源于自己对事情始末的误会(抑或是明知故犯―――因为她与姐姐爱上同一个人,又无法与她竞争?),放弃入读牛津而在医院中照料死伤狼藉的英军,试图以苦行换取内心平静。受到一名垂死军人的启迪,她决定登门造访多年来都不肯与她见面的姐姐。在她家里,贝安妮发现佣人之子与姐姐已团聚,二人均对声称将替他洗脱罪名的她表示漠然。在走出姐姐居所之后,贝安妮一方面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感到欣慰,但她那消失在长街的背影同时说明一件事―――当年的谎言原来不是毁了别人的幸福,却是她自己的。

  镜头一转,贝安妮已变成头发斑白的老妇,时间是六十年后的今日。在电视访谈节目中忆述起往事―――也是作为著名作家之后的她的最后一部“创作”―――她告诉主持人姐姐和佣人之子其实各自死在大战期间,她上门拜访二人的那一幕,不过是她为了“赎罪”而杜撰的大团圆结局。

  “何谓小说?”,如是在《赎罪》中引申为对真实与虚构之间的层层思考。

  听上去是条很大的命题―――文学、历史如何盘根错节?主观、客观又怎样互为因果?《赎罪》的“罪”,理论上源于一个人对表象的错误演译,问题是,十三岁的贝安妮看见的“表象”与“真实”其实相距不远―――佣人之子确是与姐姐互生情愫,及后贝安妮撞上二人在书架前做爱也是千真万确。所以不能说贝安妮对二人关系的理解纯然是误读,故此,她真正做错了的,是借另一件事件来诬蔑她的暗恋对象,诬蔑背后的自私,根本与她的观点无关。

  又因为故事要往下发展,电影干脆将佣人之子被捕之后跳接至四年后,观众遂无从追溯他是怎样被证明“有罪”。这样处理有取巧之嫌―――撇开观众一早知道强暴犯另有其人,佣人之子带回出走的一双孪生子,便是最有力的不在场证据。但《赎罪》的作者和导演还是以“主题高于一切”的态度把漏洞或不合情理的情节合理化,以致为了迁就预设的观点,令故事的戏剧性盖过了它与真实的对比。对于“小说”本质的讨论亦因而失去意义。

  简单来说,就是“虚假”。《赎罪》中的“情感”,在导演乔?怀特的镜头运用下,本来是阐述“创作”可以有几误导,但它最后却成为“误导”本身―――层出不穷的电影语言,使一段恋情没有了“表象”以外的其他面貌。或者可以说,把俊男美女拍得很俊男美女,把乱世战争拍得很乱世战争,电影努力经营的就是“表象”。它既然如此尽忠地反映观众想看的东西,试问贝安妮的罪咎感又怎能与之抗衡,并得到被体会和反思的空间?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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