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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宋祖德为“谢晋案”写“万言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6日04:04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钟斌)近日,谢晋遗孀徐大雯告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有了新进展。据原告徐大雯代理律师透露,宋祖德、刘信达就该名誉侵权案的管辖权向上海市区两级法院提出上诉,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宋祖德、刘信达的上诉,认定原告徐大雯的居住地上海静安区法院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宋祖德表示,自己居住地是广州荔湾区,刘信达居住地是上海长宁区,具有管辖权的应是这两地法院。宋祖德对此案充满信心,他称虽然聘请了6位律师,但开庭时一定亲自到庭答辩,已亲写了1.5万余字的答辩书。由于保密原因,暂不方便透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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