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为忠(特约评论员)
最近一段日子里,在荧屏上很少看到周杰的表演,而一起撞车事故却把他又一次推到了人们的视线之中,“酒后驾车”和“撞车逃逸”之类的报道迅速在网络上传播,正应了那句老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面对这起事件,暂且慢点评说其中的责任问题,听听网民的反映,多少能够辨别出对这起事故道德评判的倾向性意见。
据媒体报道,6月8日下午,在这起事故中被周杰驾驶的奔驰车撞伤的刘小姐已经完成了手术。手术是下午1点进行的,用了三个小时,医生表示手术进行得很成功。但因为麻药的劲儿已经过去,刘小姐的上半身和右腿均剧烈疼痛,无法动弹。周杰至今未对受害者说过一句“对不起”,也从未赴医院探望,伤者入院后的治疗费用全部由出租汽车公司垫付。受伤的出租车乘客为此愤愤不平,强烈要求周杰道歉,但周杰一方始终未予理睬。
昨天,周杰带着一肚子的委屈首次在自己的博客上对撞车事故作了回应:我没有逃逸,是我报的警。他在博文中说:“事实是我报完警后在现场等待了十多分钟后才离开的,凌晨四点多钟,浑身疼痛,头重脚轻的我孤立无援,难道连回家和上医院的权力都没有吗?”博文中没有道歉的字眼,只是责怪媒体的报道和旁观者的“瞎起哄”。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周杰是不是酒后驾车,成为了此次事故责任的焦点。
事故发生后,出租车上的受伤者及目击者都曾称闻到周杰身上有酒味,但在警方还没有来到事故现场之时,周杰却以身体不适为由离开了事故现场,12小时后再配合警方调查,错过了酒精测试的规定时间,酒精测试的结果为零。这起撞车事故除了行驶中的责任,就是“酒后驾车”,对于这一关键性的问题,周杰在博文中并没有给予正面回答和澄清。窃以为,周杰的首次“回应”有一点避重就轻。
古人云:“过而不改,是谓过矣。”作为事故方之一的周杰,撞车事件发生后,不顾别人的伤势,一走了之,至今也不去医院探望和道歉,违背了做人的基本道德,这是令人失望的。周杰撞车伤害了他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除了必要的道歉之外,更重要的是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恶不可积,过不可长;积恶长过,丧乱之源也。”周杰要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