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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钟为谁而鸣》:世界依然美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0日21:39  金羊网-新快报

  ■李幼狮 作家

  自古英雄配名驹,一部好书也应有个相得益彰的好名字。作家在给他的书取名字的时候,就像给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取名一样的费心,有时候一个好名字从而使一个作家获得了创作一部小说的灵感。海明威曾谈到他创作《丧钟为谁而鸣》这部小说时,说故事情节并不是预先设定好了的,是边想边有新的东西出来。我由此想到,他可能是先想到了《丧钟为谁而鸣》这个小说名字,然后才想着创作一个与之匹配的故事。

  海明威的许多小说的名字取得都非常好,而且非常有他个人色彩,如《太阳照样升起》从名字中传达出来的那种粗犷、打不败的生命乐观精神,《永别了,武器》里借主人公对战争所持的否定态度,《丧钟为谁而鸣》这部小说的书名就充满了迫切死亡的意味,以及人们面临它的态度。小说的书名当然是海明威本人取的,但“丧钟为谁而鸣”这句话最先出自约翰·多恩的紧急时刻的祷告里。

  约翰·多恩是莎士比亚同时代英国同胞,他的文字、思想与这位同时代的大师一样对17世纪和20世纪的作家影响巨大。在信仰之内,多恩是追随和仿效耶稣的圣徒;在信仰之外,他是传承和发扬文学和文化遗产的大师。1623年,多恩因罹染瘟疫而陷于生死未卜的绝境,凭着意念与信仰,他写下了二十三篇“紧急时刻的祷告”,其中包含了那段著名的感念: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欧洲大陆的一小块,那本土的一部分;如果一块泥巴被海浪冲掉,欧洲就小了一点,如果一座海岬,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庄园被冲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使我有所缺损,因为我与人类难解难分;所以千万不必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海明威用了约翰·多恩的这段感念作为小说开篇题词,小说中的故事也几乎是这段话的最具体的注解。故事的架构是以西班牙内战的一段插曲为主轴,那场西班牙内战发生在一九三六年初秋到一九三九年春,它实际上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线的序幕,是全世界进步力量与德意法西斯政权之间的第一次较量。

  海明威只写了那场战争中的三天内发生的事情,在一部长篇小说里把时间限制得这么短,海明威也不是第一人。茨威格在《一个女人的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里,把小说的时间设限为一天;乔伊斯在那部问世以来让多少考据学家花了毕生精力的《尤利西斯》里,只展现了都柏林三个人十八小时的事情;相比之下,海明威用了四十万字,把一场爱情与战争的事情只局限于三天之内(一九三七年五月底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到星期二上午),算是比较长的了。如同考场上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卷,在如此长的篇幅里,把故事限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对一个作家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海明威在这部小说里的叙事技巧可谓炉火纯青,时间的短暂恰好给故事制造了紧张的氛围。

  在海明威一惯的幽默风格背后,让人时时刻刻感觉到战争中的死亡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美国青年罗伯特·乔丹在大学里教授西班牙语,对西班牙有深切的感情。他志愿参加西班牙政府军,在敌后搞爆破活动。为配合反攻,他奉命和地方游击队联系,完成炸桥任务。正如小说中那位光头将军所说,炸一座桥没什么了不起的。“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仅仅把桥炸掉只能算是一种失败。”

  关键是要根据发动进攻时间,在指定的时刻炸桥。可是罗伯特根本不知道将军什么时候才会发动进攻,将军也不知道,按以往的战争经验,没有一次进攻是在计划之内进行的。将军保证不了进攻的时间,他只是发动而已,只能听从上头安排。而炸桥只能在进攻开始之后,进攻一开始就炸,才能起到阻断敌军调动坦克、大炮甚至卡车的作用。如果桥炸得早了,敌军会把那座桥重修好,那比没炸的后果还要坏。如果炸得晚了,战争就会失败。而那场战争的成败关键就在于何时炸桥,这是海明威在全书中制造的悬念。对于战争来说这是一次复杂的军事行动,对于罗伯特个人而言,是一次死亡之旅,也是让生命升华的机遇,罗伯特知道。

  在那三天中,罗伯特爱上了一个叫马丽亚的女孩,她的父母被法西斯杀害,她也曾遭侮辱,罗伯特的爱情抚平了她内心的创伤。海明威在这部小说里描述的爱情就深度和真挚而言,要胜过以往任何一部小说,也非常自然,不矫揉造作。

  海明威扬弃他在其他作品中的否定态度,深切地传达了“丧钟为谁而鸣”这一主旨,在悲剧的背后充满了人道主义关怀。罗伯特死时顺着山丘斜坡望去,心里想:“一年来我为信仰而战。这里如果战胜,其他任何地方都会战胜。世界如此美好,值得为它一战,我不愿意就这样离世而去。”

  海明威所有的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几乎都有一个共性:粗犷、除非自己,永远不可能被别人打败。这是他不断地在小说里提倡的“硬汉”精神:人终究有一死,但不能死得窝囊,在紧急关头要保持尊严和体面。这个形象后来永恒地定格在《老人与海》里那位老人身上,这个形象也很符合他本人。众所周知,于是,1961年7月2日,海明威从地下室里拿出英国制造的博斯猎枪和一箱子弹,无比冷静地把两颗子弹推进弹舱,把枪管含在嘴里,用他那只写下了大量不朽巨作的手,在一生中最后一次扣动了扳机。也许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为了一种尊严与体面而自杀,他不想做“胜之无用的人”。读海明威的小说时,很难不对他本人着迷,在文学领域最永恒的偶像恐怕非他莫属。就连一些同样是大人物的人也视他为偶像,如文学巨匠马尔克斯,他还在随笔里写到那位古巴英雄卡斯特罗的车上随时放着海明威的书,卡斯特罗对马尔克斯说,“这是我最景仰的大师海明威”。

  海明威对后世的影响,还是表现在他的创作技巧上。在海明威之后,几乎看不到有哪部小说能像他一样展示精确生动的观察和描写了,他在写作上向来有着近乎军人的苛刻态度,文字非常简洁,这部小说更有鬼斧神工之奇。

  小说的开始,罗伯特和安塞尔莫为炸桥侦察地形。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一开始就被海明威轻巧地绕过了,接着,对于故事的发生地,也是小说的开始,罗伯特要侦察的地形瓜达拉马山脉,海明威只是借罗伯特匍匐在地上的视线来描述的,也只有简短的几笔:“高高的上空,风在松树梢间刮着。他俯卧着的山坡不太陡,但往下去很陡峭,他能看到那条柏油路黑黑的,蜿蜒穿过山口。沿路有条小河,他看到山口片的这条小河边有家锯木厂,拦水坝的泄水在夏天的阳光下白花花的。”海明威在环境描述上,几乎从来都是从“轻”处着手,越是写得轻盈,越是能见作家的技巧性,然而这样的寥寥几笔就把一个复杂的故事背景给解决了,恐怕也只有他这样的大师才能做到。

  在小说中,我觉得最好的动作处理大师是海明威,如李小龙的功夫一样,对动作的刻画十分精细。小说中写到罗伯特背起背包的那个场景,“他弯下腰,一条胳膊伸进背包的一条皮带圈,把沉重的背包甩上背部。他把另一条胳膊伸进另一条皮带圈,让背包的重量压在背上。他衬衫上原先被背包压住的地方还是汗湿的。”全书中有很多这样精细的动作描写,穿插在对话中,读来就像看电影一样画面清晰。马尔克斯在福克纳和卡夫卡那儿学到更多的是那种刺人心魄的文学主题,但在创作技巧上,也许更多的是师从文学大师海明威,从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可见一斑。

  海明威在文学上扬名立万的还是他的那些即兴创作的短篇小说,,在功力上最施展不开的却是他苦心经营的长篇。缺陷在于其长篇小说展得太开,缺乏他在短篇小说上的那种神秘与工整性。《丧钟为谁而鸣》也是如此,不及他后来的《过河入林》人性化,主人公罗伯特也过于理想化,一个约翰·多恩式的圣徒人物,但很符合“丧钟为谁而鸣”这一主旨。既然世界依然美好,我们依然需要约翰·多恩这样的圣徒存在,时刻能感受到,“任何人的死亡使我有所缺损,因为我与人类难解难分;所以千万不必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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