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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假唱第一案”尘埃落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7日10:14  辽一网-华商晨报

  

内地“假唱第一案”尘埃落定

  两涉案假唱女歌手分别缴纳2.5万元罚款,央视《今日说法》披露该案查处过程

  中国内地首例被执法部门查处的假唱案件4月1日尘埃落定。

  据《四川日报》报道,被相关部门查处并认定商业演出过程中假唱的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当日分别向四川省双流县文体局缴纳2.5万元罚款(报道称罚款总额为5万元,两次缴清)。

  在4月4日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栏目中,详细披露该案的查处过程。

  连锁反应

  曾让央视春晚震动?

  这起内地的“假唱第一案”年初曝光时,已经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央视春晚每年都要经受“假唱”质疑,虎年春晚也不例外。虽然春晚节目组多次表示“春晚近年来都是真唱,无论多大牌的演员都一样”,但是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如果没有“假唱第一案”这个事,春晚导演组很可能对某些大牌“特赦”,当时“正在风头上,绝对没人敢假唱”。

  案情回放

  文化部重点督办

  去年9月19日晚,成都市双流县举办的“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热闹上演,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在现场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演员方梓媛与殷有璨演唱时口型不对,怀疑是在假唱。“当时我们兵分三路,一路在看台进行录像取证,一路在文化部专家的指导下,对音频进行全程录音,一路对现场使用的伴奏音频U盘进行现场封存。”当日负责执法的谭万春告诉记者,演出结束后,执法人员在封存U盘音频数据时,遭到拒绝,“他们把U盘扔到场外,幸好被保安捡到后归还我们。”

  为了尽快对此案定性,稽查总队去年10月份将现场资料、U盘等文件送到文化部市场司鉴定。“市场司专家鉴定后,认定方梓媛、殷有璨两名歌手在演唱时,话筒音轨是没有信号的,证实是用事先录好的歌曲代替现场演唱,属于假唱。”随后,该案移交给双流县文体局。该文体局两次向方梓媛与殷有璨发出告知书,均由于无人签收被退回。

  据四川省文化厅市场稽查总队副总队长谭万春介绍,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执法部门对方梓媛、殷有璨分别给予5万元行政处罚,剩余的罚款将分两次缴清。

  假唱者说

  “当了一次‘拉拉队’,付出了惨重代价”

  今年2月,方梓媛和殷有璨已经公开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对于最低5万的处罚额度,两人表示吃不消。

  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两人异口同声地表示:“我们两个刚刚走出校门,没有任何收入。关键是我们是租房的北漂一族,拍戏都是跑龙套,又没有任何商业演出。如果至少5万处罚,这么高的罚款,我们真的交不起啊!如果硬要罚我们5万,我们只好请求看能不能打白条欠款,争取在两年内,我们去拍戏、打工挣钱交完,看行不行?”

  成都女孩方梓媛则委屈地说:“我们压根儿就不算歌星,第一次登台,为黄圣依个唱当嘉宾暖场跳舞唱歌,当了一次‘拉拉队’,就付出了这么惨重的代价。真的感到很丢人!我们还年轻,我们会吸取教训,不能一棍子把我们打死,我们还想好好地奋斗。”

  又上央视

  李丹阳探讨假唱如何杜绝

  今年1月22日,央视就曾曝光过这个案件的细节。4月4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又详细披露了该案的查处过程,并邀请了著名歌唱家李丹阳就假唱现象进行探讨。

  李丹阳与主持人分析假唱有诸多因素,比如:一些大型晚会为了保证播出质量,导演组允许演员还音,或者非人力不能抗拒,演员生病了或临时特殊情况,或者个别演员由于演唱功力不够,不能在现场完美呈现自己的声音,所以采取还音形式等等。

  假唱现象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李丹阳认为首先会造成演艺市场不正当竞争,也不利于演员的成长,阻碍真正的艺术人才施展才华。应该把杜绝假唱落实到人头,以及加大行业监督、群众监督、增强健康的演唱意识,才能促进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

  据《南方都市报》

  假唱真罚之后仍需反思

  “假唱第一案”尘埃落定,乍一看,挺大快人心的,可仔细一琢磨,却有点隔靴搔痒的感觉。

  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以下两点需要反思。

  首先是打击范围不大。大家一看就会发现,这次“撞枪口”的两个人,方梓媛和殷有璨,一点名气没有不说,而且还是暖场级的演出,咋就那么显眼地被执法部门盯上了呢?且不说某一年的春晚上有多少大腕儿级别的歌手在假唱,单是平日里很多明星的走穴演出,都不乏假唱现象,而且每一次都有网友进行有图有真相地曝光,可结果充其量是明星或者经纪人否认,或者找个借口澄清一下,然后就不了了之。

  为何到现在才查到这么一个不知名的“标本”呢?

  其次是打击力度不够。娱乐圈中的打假年年都在喊,比如打击虚假代言,打击影视盗版,最近又打击起假捐来了。不可否认,娱乐圈里的假,不太好打,可是再难打,只要是假的,也要进行到底。不能喊得响当当,执行力却差之千里。更不能以为杀了鸡,猴子真就从此害怕了。

  假唱问题其实暴露出的还是明星的诚信问题,一边拿着钱,一边却放着录音,糊弄观众不说,歌手的道德品格会因此受到质疑,相信到最后他们会后悔做了这些“没面子的事儿”。往大了说,假唱会影响整个乐坛的良性发展。

  因此,简单的罚款和临时抱佛脚似乎并不能真正起到警醒整个乐坛的作用,真正需要执法部门和整个娱乐圈反思的应该是如何提升歌手的专业水平,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好演出审批的关,加大监管执行力度并一视同仁。否则,等到这段较紧张的风声过后,下次有演出时,仍是“暗号照旧”。

  本报记者 曹喜欢

  此案不具代表性

  晨报讯(记者 关舒柳)虽然“中国假唱第一案”已有了结果,但相关部门对于假唱现象的管理力度有多大,央视春晚上的假唱该不该处罚,这些仍是百姓关心的话题。

  昨日,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安财。刘律师告诉记者:“这个‘假唱第一案’的判定,并不能代表全部假唱现象的处罚。”

  刘律师表示,这个案件是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来判定的,那么对于春晚或者赈灾义演这种非盈利性质演出,这个法律法规并不适用。

  刘律师还表示,国家在对于假唱的处罚上,现有的法规很少,也很笼统。另外,假唱在取证上对于技术的要求很高,这也给执法人员的执法造成了相当大的难度。

  影响较大的假唱

  2007年,演员胡静带着新唱片在上海宣传,但在歌迷会上暴露出对口型假唱。随后,到广州举行歌迷会的胡静在记者面前失声痛哭,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2007年,梁咏琪参加北京电视台春晚。她在边跳边唱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伴舞的衣服,当场摔倒,但现场的音乐和她的歌声可没有停止,还依旧地唱着。

  2008年,央视春晚上,章子怡独唱《天女散花》。在镜头特写其脸部时,被发现几次口型所唱的与旋律中所播的歌词不统一。

  2009年,央视春晚要求真唱,结果在彩排的时候,不少演员频频跑调,一些人气演员因此不得不退出春晚。

  2010年3月初,一名被网友戏称为“话筒女”的女明星在公开演出时竟出现了拿反自己话筒的惊人举动,更让人惊奇的是,此女反拿话筒仍淡定地在台上唱歌。此后,网友们就对这位女明星冠以“史上最淡定的假唱”、“最雷假唱”等网络流行称号。

  综合《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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