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名称: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暨国际扬琴艺术节
二、地点: 中国 北京
三、时间: 2005年10月14日——10月19日
四、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04年10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五、参会资格:
1、会议代表A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成为特别代表
(1)从事扬琴教育工作, 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学术文章;
(2)扬琴专业演奏员,国家二级演奏员以上资格;
(3)热爱扬琴艺术的教育工作,具有国家级副高以上职称;
(4)对扬琴艺术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家、艺术家、作曲家、演奏家、制作家等;
2、会议代表B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成为参会代表
(1)从事扬琴教育工作,持单位介绍信可报名参会;
(2)扬琴专业演奏员,持单位介绍信可报名参会;
(5)乐器制作商和经销商,可凭单位(企业)介绍信报名参会;
3、观摩代表(全套)
(1)在校学生,经1名指导教师或1名艺委会委员推荐,可报名参会;
(2)参加扬琴或其他乐器类考级,并获考级证书者,可报名参会;
4、观摩代表(单日)
5、、团体参会:
与组委会直接联系办理报名事宜。
六、《当代扬琴优秀论文(作品)集》
1、征集范围:
扬琴专业人士、音乐理论界人士均可参加,未公开出版的相关研究论文或原创及
改编作品。
2、载体:凡报名参加本次评比的优秀曲目和理论文章将刊登在《艺术教育》专刊——《当代扬琴文萃》上,《艺术教育》杂志为国家级双效期刊、艺术类核心刊物。
3、评比:由“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艺术委员会”对参赛曲目进行评定,产生金、银、铜、优秀奖、最佳改编奖等奖项。获奖名单刊登于《艺术教育》杂志,并颁发证书。
七、《国际扬琴艺术之星》——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暨国际扬琴艺术节会刊:
1、《国际扬琴艺术之星》——世界扬琴届著名人士艺术成就的大典。
2、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所有参会人员(对扬琴艺术、发展、制作有突出贡献者,艺术上有
精彩闪光点者)均可申请。
八、演出及论坛:
特别代表无需演出资格审查可直接申请参加演出活动及论坛,组委会视报名情况统一
安排。
会议代表可申请参加演出或论坛,须在报名材料中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后,由
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世界扬琴协会会员申请:
世界扬琴协会授权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组委会,在中国发展世界扬琴协会会员,所有参会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具体事宜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十一、会议相关奖项及证书:
1、大会诸多奖项将由参会人员中产生,并将刊发于《当代扬琴优秀论文(作品)集》。
2、演出证书:国际音乐盛会的演出证明。
3、参会证书:国际音乐盛会的参会、学习证明。
十二、费用:
按世界扬琴协会要求及历次世界扬琴大会惯例,参会费用自理,标准详见《会议项目及会务费标准明细表》。食宿如需要组委会安排,请在《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参会申请表》中注明,并将所需费用与会务费一并汇至组委会秘书处。
十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
(1)正确填写报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参会申请表。
(2)专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特邀代表需提供个人艺术简历(200字)及剧照1张。
(4)申请在会刊上刊登艺术简历的参会代表和演出团体,需提供缴费凭证及相应的图片和文字说明。
(5)申请表演者需提供:演出曲目(原创作品需提供曲谱)等,供艺委会审查。
(6)报名进行论坛、讲座者需提供提纲。
(7)申请刊发论文(作品)者,请提供标准格式的论文、著作,字数不限。
(8)2寸彩色证照3张。
(9)身份证复印件1张。
2、报名程序:
(1)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2)交纳会务费。
(3)报名确认:组委会收到报名材料和费用后,将发函确认,报到时务必出示确认函。
4、付费方式:(参见《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会务费标准明细表》)
十四、特别提示:
1、组委会不接受退费申请。
2、未尽事宜可直接与组委会取得联系。
3、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指定网站:www.zhonghe1000.com,请随时点击.
第八届世界扬琴大会组委会秘书处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203室
电话:010-64295319、64281562(Fax)
E-mail:chinayangqin@126.com
邮编:1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