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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泉与超女林爽共同当选《音乐周刊》形象大使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1:4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北京音乐台《音乐周刊》正式宣布,将由羽泉和林爽一起担任该刊2006年度的形象大使。这是北京音乐台继苏有朋之后为《音乐周刊》选定的第二届形象大使。

  据《音乐周刊》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选择羽泉和林爽共同担任形象代言人,是看中了他们各自所代表的意义。羽泉是国内最当红的歌唱组合之一,代表了中国流行音乐的兴盛和繁荣,展现了中国流行音乐的成就;而林爽是从超级女声的比赛中脱颖而出,最终获得
总决赛的第十一名,代表了中国音乐未来的希望。

  据悉,本月26日,北京音乐台、《音乐周刊》将会在滚石俱乐部举行为中国首家音乐希望小学捐款的晚会。届时,羽泉和林爽将会正式和前任大使苏有朋完成交接仪式。唐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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