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纷扰了将近两年的“纳西古乐”名誉纠纷案,本月15日在昆明云南高等法院开庭宣判,判定被告《艺术评论》杂志社和《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一文作者吴学源,分别赔偿原告宣科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和1万元;并要求在《云南日报》、《光明日报》上向宣科赔礼道歉一次,在《艺术评论》上连续三期声明向宣科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不过,《艺术评论》并不服此判决,昨天向媒体发出“严正声明”称:“本案的终审判决不仅使法律蒙羞,而且严重打击了中国的学术,打击了正常的艺术批评,打击了司法的公正性。”并宣称
,他们还将为此采取进一步的反应以维护真理、学术尊严和法律的公正。
意味深长的是,早在一审胜诉之日,宣科即将《艺术评论》另一篇文章《宣科神话》的作者刘红庆以及云南《信息时报》记者王力以名誉诽谤告上法庭。而几乎在此次终审判决的同时,丽江古城区法院刘红庆一案已开庭审理;王力一案中,宣科判断自己所出示的证据力度不足而且会对自己不利,随即接受了庭外和解。
本案早在今年4月12日即在昆明高法开庭审理,本报曾经作了现场追踪报道,休庭时曾宣布在一个月后宣判,但时至本月也就是7个月后才正式宣判,由于《艺术评论》在一审判决后即表示判决不公遭到地方保护主义压力,因此,此次开庭宣判也并未抱以胜诉期望,被告方《艺术评论》无人到庭。用田青的话说,“就目前而言,判决的结果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关键在于我们说了该说的话,做了该做的事情。”
据云南媒体透露,在“大获全胜”之后,宣科相当低调,当地媒体也并未对此案表示出多少兴趣。昨天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络宣科,但是,对方每次都是在两遍铃声之后挂断了电话。李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