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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网络歌曲又起风波 《狼爱上羊》遭遇官司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6:06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在流行歌坛,又一首当红歌曲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那便是汤潮的《狼爱上羊》。

  然而,任何一首走红作品似乎都会面临争夺与纠纷,有时甚至十分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正常的现象。但不正常的却是那些不择手段,损人利己的争夺。去年有闹得沸沸扬扬的《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的官司,而今年伊始,《狼爱上羊》同样扮演起了
这样的角色,一场官司正因它而起。

  《狼爱上羊》是音乐人汤潮的作品,讲述了一个羊挽救狼,狼爱上羊的类似童话的故事,曲调亲切上口,很具有流行的素质。然而现实并非如汤潮所唱的那样浪漫。在现实利益的驱动下,一些违反协议,违规操作的事实浮出水面。

  据拥有汤潮及《狼爱上羊》合法版权的北京龙乐公司有关人士称:最近他们发现,汤潮竟置其与龙乐公司所签定的合作协议于不顾,私下又与飞乐唱片公司签定了一纸具有排他性的独家协议,严重违背了双方之前的协议规定,属严重的违约行为。

  龙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彩铃的《狼爱上羊》已由龙乐公司合作SP全面上线,并且龙乐公司为汤潮及《狼爱上羊》也投入了大量的前期宣传工作。汤潮在眼见歌曲蹿红时转投其他,非法授权,其行为无疑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龙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他们不仅将继续合法使用汤潮的歌曲《狼爱上羊》,并对一切破坏协议,损害龙乐公司利益的行为追究到底。

  目前,龙乐公司从武汉聘请了擅长处理音乐版权和IT业务的律师办理此事。3月8日,龙乐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中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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