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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龙《玫瑰花》被告遭索赔 公司发声明否认抄袭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1:0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朱雅清)日前,海南音乐人田丰认为歌手庞龙的《你是我的玫瑰花》(简称《玫瑰花》)抄袭了自己创作的歌曲《最爱》,因此要将庞龙告上法庭,索赔300多万元。昨天,北京鸟人艺术公司发声明,称指责庞龙抄袭的音乐人有恶意炒作嫌疑。

  据鸟人公司总裁周亚平介绍,《玫瑰花》词曲作者是大鹏,该歌曲创作于2001年,是作者献给他女友的求婚礼物。去年4月,鸟人公司和大鹏签署了著作权转让合同,让旗下歌手
庞龙演唱这首歌。周亚平说:“这个人显然知道《玫瑰花》的词曲作者不是庞龙,他拿庞龙来做文章无非是希望通过炒作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周亚平说,公司将保留追究恶意炒作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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