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音乐 >正文

周子琪自费100万出唱片 不满公司包装要求赔偿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43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自己出资100万制作唱片《同名女人》的歌手周子琪因不满唱片公司虚报高额制作费、推广唱片不得力、包装失败,将中文时代唱片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采访时,周子琪首先出示了她与中文时代唱片公司签订的艺人合约,她认为中文时代唱片公司严重违反合约,未能对自己进行很好的推广和包装,反而在制作唱片的时候胡乱报价,虚报高额制作费。

  说到制作费周子琪声泪俱下,她说:“公司收了我100万元的制作费,结果钱怎么花的,花到哪里去了,我都不知道。没有签约前,他们说得很好,给我包装做市场推广,可是钱一入账,就没有人理我了。”

  周子琪的代理律师首信律师事务所刘燕律师表示,周子琪与中文时代的合同纠纷关键集中在双方关于唱片《同名女人》的制作费用不清、无监督执行上,周子琪要求中文时代返还部分制作费用。制作费用包括2004年11月签订艺人合约时所收取的制作唱片35万元,以及唱片出版后与彩玲合作商分成的利润约15万元,共计50万元。

  律师指出,出版该唱片后,中文时代唱片公司并没有依合约与周子琪进行利润分成,也严重违反了合同。

  随后记者拨通了中文时代唱片公司乔总经理的电话,他表示:“我们有律师在专门处理这个事情,我们也有证据,法庭自然会有判决。”而对于歌手周子琪所指唱片公司的账目问题以及涉及制作费问题,乔总并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提问,“她说的那些都是不合理的,一切要等开庭后再说。”

  对于昔日合作歌手今日起诉自己,乔总表示,可能是歌手想炒作自己,其实这样做很不理智。

  据悉,自费歌手周子琪诉中文时代唱片公司一案将于本月20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名词解释

  自费歌手 即自己出资委托唱片公司制作唱片出版发行的歌手。即所有的唱片制作、推广、宣传等费用都由歌手一人承办,唱片公司只起到被委托执行的作用。屈晶/文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62,000篇。


评论锦瑟华年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