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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缺席演唱会终有说法 主管部门公布责任方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06 新闻晨报

  上周六林俊杰突然缺阵虹口足球场的“亚洲巨星演唱会”,引来风波不断,究竟谁应该承担爽约责任,一时间莫衷一是。昨天下午,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特地召开发布会,表示根据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将对此次演唱会的申报单位———北京中录同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公布。

  据文广局副局长张哲介绍,此次演唱会从申报的角度来说,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所
有程序的。7月6日,上海市文广局接到北京中录同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的申报要求,在经过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内容进行审核后,他们于11日上报文化部,在7月26日收到正式批文后,当天就告知了演出申报单位。据了解,此次演唱会的出资方是久游网,益元堂广告有限公司操作宣传,而上海长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报批手续,因为后者没有经营涉外文艺演出的资质,所以委托北京中录同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文广局报批。张哲昨天表示,根据去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凡是已批准的演出,临时变更场所、剧目、演员,必须重新申报,如果没有事前申报且没有向观众作出解释的,主管部门将对演出单位进行公布,“我们本着谁申报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目前作出决定,北京中录同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反了新条例第47条第2项规定,特向社会进行公布,根据相关条例,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两年内再次被公布的,将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张哲同时透露说,目前就久游网、益元堂、长远文化、海蝶唱片几方的合同关系,上海文化执法总队以及虹口区执法大队已经介入调查,一旦有了调查结果后,会将各方的责任予以公开,同时,具有连带责任的单位也将一并在网上予以公布。张哲重申,尽管主办方宣称这是一场不对外售票的演唱会,但根据新条例规定,只要是给演员报酬的演出,都定性为“营业性演出”,因此一旦查实有违规,都要受处罚。据悉,这起事件也是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上海文化主管部门处罚的第一个案例。高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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