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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维权维权口号易喊收费不容易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1:01 竞报

  7月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发起的卡拉OK维权联合行动,被著名音乐人李海鹰评价为“一次划时代的进步”。他说:“营业性的卡拉OK大概是在1988年、1989年左右开始兴起的,到现在已经快二十年的时间了,现在开始收费已经很晚了。我们并不指着这个行动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收益,但是希望能够增强人们的版权意识。这对拯救中国的唱片产业、音乐产业,甚至对文化的复兴都是极其重要的。”

  李海鹰认为这个行动的意义远远大于收费本身,因为这是一个改变观念的过程。“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古人是没有版权意识的。那时候作词、写诗的人多数都是当官的,靠俸禄生活。对于诗词他们希望能够广泛传播,没有版权的概念。但是现在我们应该树立起这个概念。”

  日前,在获得了“风云CEO”称号之后,庞龙所属唱片公司老板周亚平首次透露了歌曲《两只蝴蝶》的产值过亿。不过他也感叹在这里面有一半以上的利益是在侵权的基础上获得的。对于不久前宣布开展的卡拉OK维权联合行动,周亚平表示肯定会参加。然而,对这个行动,业内的人士在叫好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疑问。

  侵权个案《两只蝴蝶》产值一半被侵权所侵

  “《两只蝴蝶》所创造的产值肯定是上亿了,甚至说是几个亿也不过分。”日前刚刚获得TMT时代的掘金艺术论坛“风云CEO”大奖的周亚平首次透露了《两只蝴蝶》的产值。凭借《两只蝴蝶》等歌曲在网络上的表现,他成为了五名“风云CEO”中惟一来自唱片公司的CEO。

  不过,在获得认可的同时,周亚平并没有忘记版权问题,他说:“这个产值是各个领域产值加在一起的数字,我们公司和庞龙真正的所得还不到这个的十分之一。而且,产值中的一半以上是由侵权行为计算得到的。”

  周亚平介绍说,《两只蝴蝶》这首歌在彩铃方面获得了很大的利润,但是在MP3下载方面以及在公共传播方面就几乎没有得到什么利润。他所说的公共传播领域就包括卡拉OK。

  海蝶唱片公司不靠官司赢版权

  和周亚平及其鸟人公司遇到的情况一样,海蝶唱片同样也面对着很多侵权问题。海蝶唱片的音乐总监毕晓世说:“我们的音乐作品的版权在大石公司,这家公司和海蝶是同一套领导班子,有17年的版权经营历史。现在拥有版权的歌曲包括《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情非得已》、《爱如潮水》等歌。”

  他还说,经营这么长的时间我们也希望能够在内地开花结果,但是现在又很多人都在盗我们公司的版权。其实也有律师楼找过我们,要求帮我们进行版权诉讼。我们粗略地算了算,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打官司,的确能赚不少钱,但是这还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音乐创作人现状 李海鹰:指着创作活不了

  侵权问题严重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音乐创作人的生存状况。著名音乐人李海鹰表示,在自己这么多年的音乐生涯里几乎没有收到什么版权费,他说:“要说没有也不对,还是有的,一点点,用我的歌出磁带给十几块什么的。这些年要光写歌我早就饿死了。很多的收入是来自给电影、电视配乐,帮别人制作唱片什么的。”

  毕晓世:版权费少得可怜

  毕晓世也表示,从自己音乐作品版权方面收到的费用只能用可怜来形容,“在国外一些版权保护发达的国家,作家、作曲、作词都是很有钱的,在中国其实这些人可以过得更好的。”

  他也表示自己的创作高潮期已经过去,虽然自己不能从版权保护中获得太多利益,但是也希望新一代的创作人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

  卡拉OK维权 是音像版权不是音乐版权

  在很多创作人为这个维权活动欢欣鼓舞时,周亚平也指出这次维权针对的是音像版权,非音乐版权。

  他解释说:“音像版权和音乐版权不同,这次行动是针对卡拉OK使用的MV收费,也就是说如果从业者不使用正版的MV,就不在行动的管辖范畴之内。”

  目前唯一得到国家版权局认可的维护集体音乐版权的机构是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于这次维权行动,音著协表示了支持,同时也不便发表看法。李海鹰和毕晓世都是音著协理事,对于音著协的工作,他们有同样的观点:有很多不足和问题,但功不可没。

  现在,中国音像协会成立了集体管理协会发起了卡拉OK维权联合行动,打响了在音像制品维权方面的第一炮。

  版权收费 实际执行困难重重

  “如果没有能让我们信服的操作办法,我对这件事不是很看好。”世纪星碟的宣传负责人王兵说。他表示怎样收费、收费后怎样分配、如何能让全国众多卡拉OK从业者都认可,这些问题不解决,那么他不看好这次行动。

  毕晓世说:“其实在几年前清华同方曾经开发出一个收费系统,音著协也是有一个类似的计划。现在突然又出现了另一个组织做,让我们感觉很混乱。不管谁做,最后肯定要和唱片公司谈,但是我们只能对一家进行授权,现在看起来并不好判断。而且全国大概有十几万家卡拉OK从业者,要说服他们都参与进来不容易。”

  0.17元不是收费标准

  对于大家的担心,记者致电中国音像协会正在筹建中的集体管理协会,工作人员因为集体管理协会尚未成立,且标准还没有最后确立,所以不方便以协会的名字发表看法。但还是有知情人介绍行动的进展情况。“现在国家的公告和收费标准还没有确定,只要这方面一经确定行动就会展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收费标准肯定不是外界所传言的0.17元。应该是按照包厢收费。”

  他表示,对于将面对的困难和阻碍,他们已经有了思想准备,“肯定会有阻力和障碍的。收费是一个认同的过程,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地在实际工作中去完善。”

  限于目前具体的收费办法没有确定,最终的分配方案以及活动的推广模式也就没办法确定。这个计划能否在全国十几万卡拉OK从业者中推广开来还要看进一步的发展。不过,从记者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不少唱片公司还是对这个行动予以了肯定。鸟人公司的周亚平说:“我们马上就会加入这个行动,虽然不看好它能带来的利润,但是还是支持这种做法。”

  版权费不应转嫁消费者

  目前,对于向卡拉OK收取版权费一事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可,但是一些卡拉OK从业者表示KTV只是一个相当于唱片店的场所,版权费最终会通过提高价格等手段由消费者买单。

  对此,各个方面普遍表示了对这种说法的不满。在某公司工作的金小姐是KTV的常客,她表示:“如果因为收取了版权费,KTV就涨钱的话在心理上很难接受。”对于一些从业者所说的目前KTV收的只是包厢费和酒水费的说法,金小姐并不认同,“如果不是因为可以唱歌,谁会去KTV?为什么一瓶酒在超市卖一百多,在普通酒吧卖二百多,到了KTV就能卖到八百多?如果没有卡拉OK,大家干吗去那里消费?”本报记者 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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