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自由评论 > KTV版权使用费标准正式实行专题 >正文

南都周刊:卡拉OK版权收费 别把权利人当乞丐!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7:26 南都周刊

  最近卡拉OK版权收费事情一直沸沸扬扬。国家文化部先提出建立卡拉OK曲库,又有国家版权局抛出12元每天每个包间的KTV版权收费后,紧接着上海文化娱乐协会卡拉OK专业委员会就坚决反对“价格太高”,并提出自己的“每间包房每天1元”的收费建议,得到北京等地KTV的响应。

  为了说明这个收费标准的合理性,该委员会还提供了一份报表,其中资料显示,上
海卡拉OK行业共有27000间包房,年纯利润为1700万元,也就是说,每间包房每天的利润仅为1.8元。对于这个利润值,很多业内人士觉得非常荒谬,因为这样算下来,一个拥有100多间房的大型卡拉OK营业场所,每月只能挣五六千块钱,显然有问题。

  作为一个音乐频道的主持人,由于工作的关系我得以和很多音乐人接触,也常一起去KTV唱歌放松。当在KTV里看着屏幕上自己创作的乐曲、

歌词一遍遍播放,歌厅便坐收每小时几百元的包厢费,而自己却仿佛局外人般被排除在外时,音乐人多半表示愤懑和无奈,刘欢大哥一句“这么多年来我收到了我人生第一笔版权费用90元”,说出了这些音乐人的心声。对于他们来说,版权费的收取并不代表金钱利益,而象征自己的劳动得到尊重和认可。

  我们都说“劳动最光荣”,但长久以来音乐人的创作劳动很难让他们“光荣”起来,如今上海等地提出的这个版权费收取标准更像一次羞辱。一直以来都在享用“免费大餐”的中国KTV行业至今也没有真正把音乐人当回事,也没有把版权费用当做自己应当负担的成本,而是看在国家版权局的面子上施舍权利人点小钱来息事宁人。

  其实,二十多年来KTV行业从无到有,红红火火地发展正是因为使用了众多音乐权利人的劳动创作出的音像作品,不然他们只能去参与餐厅和酒吧的竞争。在现在的商品经济社会,消费者至少还有用脚投票,嫌贵不买的权利。如果音乐版权也可以按照市场规律来定价,价高者得,嫌贵可以不用,那该多好!但中国KTV行业现状,侵权盗版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从来没考虑过法律的规定。他们觉得贵就不付钱,但是东西还要照用不误。他们不断质疑收费标准,质疑收费机构,质疑收费方式,但就没有一家KTV站出来说他要合法经营、停止侵权。所以,从12元到1元,其中除了钱的差异,更严重的是对音乐和版权的不尊重,是在把权利人当乞丐。晓峰/文(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影行天下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