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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使用费公示期将近 收费标准将见分晓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1:11 东方早报

  本月20日,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一个月公示期将结束,各地卡拉OK的收费标准将见分晓。而眼见这一日期即将到来,卡拉OK经营者们纷纷行动起来要“讨价还价”。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卡拉OK联盟委员会理事日前在沪召开座谈会,称对于主动付费的联盟成员,有望在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价基础上,享受7折优惠。该联盟负责人之一的孙先生表示,目前全国已经近千家卡拉OK企业加入了该联盟,但就上海地区,孙先生表示目前仍在接触中。

  孙先生告诉记者,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承诺,除了对联盟会员优惠外,非联盟会员均需按国家版权局公告标准付费,特殊情况需特殊对待的,也将不高于此优惠幅度。

  目前,上海拥有卡拉OK包房27000间,这一规模在全世界也绝无仅有,显然上海必然是该联盟“必争”之地。但孙先生表示不便透露究竟有多少家上海卡拉OK单位已经加入联盟,称目前仍在接触中。而上海几家著名卡拉OK经营单位不愿透露各自身份的负责人,也分别表示目前公示期尚未结束,究竟应该缴多少,应该怎么缴尚不明了,因此不便于表态。同时上海文化娱乐协会卡拉OK专业委员会之前就最为关键的收费问题,曾提出了“每间包房每天1元”的收费建议,而按照现在试运行的收费标准是“每间包房每天12元”。至于新的收费标准正式公布后对广大消费者的影响,上海某著名卡拉OK店负责人表示,“成本增加,势必会影响价格”。 早报记者 李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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