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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卡起诉太合麦田案开庭 126万元版权费成焦点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2:23 东方早报

  备受瞩目的广东美卡公司起诉北京太合麦田(blog)公司的案件还未正式开庭受理,昨日早报记者又从美卡方面获悉,他们已于9月1日悄然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太合麦田公司依法立即退还美卡公司于2004~2005年度支付的126万元版权费。随后记者电话联系美卡副总张先生,却被告知其正在准备结婚,没空解释。而美卡的代理律师徐律师告诉记者,该案件与李宇春(blog)个人专辑一案并非完全没有关系,“正是因为太麦将李宇春专辑交由别家发行,导致双方就这一新案件无法进行协商。”

  根据美卡方面发给记者的新闻通稿中描述,根据双方之前签订的2004年~2005年合同,美卡已经向太麦支付专辑版权费,但却未在合同期限内收到对方提供的专辑制作材料。徐律师告诉记者:“这126万元只是太麦收到版权费后却并未在合同期限内提供给美卡专辑制作材料的费用,而通常应该除了退回这部分专辑版权费外,还理应赔偿相应违约金。但当被问及新案件中共涉及了哪几张专辑时,徐律师表示材料并未带在身边,“不记得了”。此外,美卡方面还表示,将就李宇春新专辑取得合法版号这一情况,正式向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版权管理司提出抗议。

  随后记者采访了太麦老总宋柯,他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并认为美卡此举很无聊,“我们不会随便在媒体上说,有必要的时候再说。现在就等法院判吧。”早报记者 李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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