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2日专电 据统计,去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规模为27.8亿元,比上年增长61%,预计今年增长速度将超过50%。网络音乐普及率远远超过了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应用服务。文化部近日出台了《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对一些问题进行规范。
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正处在一个战略机遇期,但是,网络音乐市场仍存在许多不容忽
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比较低俗;二是侵权盗版、非法链接、非法上传和下载等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三是一些单位擅自传播未经审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四是少数网络音乐产品中出现了一些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容。《意见》的出台就是立足于解决上述问题,“坚持疏堵结合、发展和管理并重”。
《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了网络音乐产品内容审查程序和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的规定,文化部负责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进行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口、传播和流通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境外网络音乐产品。凡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的网络音乐产品,一律不得在国内运营和传播。对擅自传播进口网络音乐产品的,由文化部门依法查处,并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对相关网站依法予以处理。
(京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