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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纠纷告一段落 网络秀公司以胜诉作出回应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4:42 新浪音乐

  新浪音乐讯 今年9月份被炒作得沸沸扬扬的龙乐诉网络秀侵权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网络秀公司胜诉,除删除相应歌曲外,法院驳回了龙乐其他得诉讼请求。

  随着胜诉判决的到来,网络秀首次对之前媒体的种种报道以及案件情况作出回应。

  网络秀公司表示:所谓网络秀的侵权行为并非龙乐所披露的那样严重,而只事实上是网络秀在其经营的M149网站上开设了个人博客空间,网友可以在其个人空间中上传歌曲。并且所有歌曲只能试听,不能下载。对于网络秀公司所提供的这种个人存储空间服务,在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当权利人认为网站的内容为侵权内容时,应该向网站发出通知并出具权利证明。网站在收到通知和权利证明时应该将相应内容进行删除,从而网站不用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而龙乐公司既没有向网络秀发出通知也没有提供权利证明,就直接向法院起诉,并且对外披露网络秀公司存在严重侵权的消息。这样的做法既不符合行业惯例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网络秀公司在收到起诉书之后已经将所有该案涉及的歌曲删除。因此网络秀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侵权责任。目前经营博客的网站如新浪、博客网等数不胜数。网络秀公司的胜诉为整个行业树立了一个明确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无论是权利人还是服务提供者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行为规范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另外,龙乐曾经向媒体披露网络秀公司侵权ID高达1195个,其索赔达600万之巨。而记者从网络秀方面得到证实,龙乐公司仅就其签约艺人粥稀稀、彦波的共9首歌进行了索赔,索赔数额仅17万元。法院已经依法驳回了龙乐的索赔请求。对于之前媒体报道的600万的巨额索赔网络秀公司表示这个消息最早是在收到起诉书之前在网络报道中得知的,当时也很吃惊,而当收到起诉书看到仅索赔17万时,他们的感觉是非常气氛。网络秀公司表示:“很明显龙乐故意夸大事实是希望影响社会舆论给网络秀施加压力。那段时间我们承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误解和置疑。甚至还有报道称我公司的投资商侵权受重创。这样不负责任的报道使我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不过我们坚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评判。现在胜诉的判决可以说明所有的问题我们也感到很欣慰。”

  网络秀公司还表示:“龙乐不按规则做事的行为对整个娱乐圈的风气和发展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现在整个音乐行业并不是很景气,日韩潮、欧美音乐等外来音乐对中国本土音乐的冲击非常大。在如此的大环境下唱片公司应该团结起来踏踏实实地进行音乐创作。拓展中国本土音乐的市场和生存空间。而不应该把精力放在恶意炒和相互打压。”

  据了解,网络秀公司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创作优秀的本土原创音乐并不断尝试在音乐中加入不同的元素。曾经创作出《七月》、《稻草人》、《猪都笑了》、《葵花点穴手》等优秀作品。并为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blog)创作了国内第一只相声歌曲《刚刚好》。

  今年12月网络秀旗下“十三月”音乐独立厂牌苏阳乐队和万晓利乐队同时推出民俗摇滚乐风格和民谣风格的两张专辑。而其新近签约的著名歌手侯湘婷(blog)也推出了第一只单曲《无果花》,侯湘婷的新专辑也将在明年3月问世。同时网络秀公司还与橙天娱乐、创盟成立了音乐厂牌合作进行歌曲创作。可以说网络秀已经在大陆众多唱片公司中显示出了他的实力和干劲。网络秀公司表示“任何问题都不会阻碍我们发展的步伐。2007年网络秀将有更好的发展,将会给大家带来更好的音乐作品。请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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