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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之父”张耀荣遭债权人要求申请破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10:30 新浪音乐

  新浪音乐讯 被喻为“演唱会之父”的香港商人张耀荣,近年的官司接踵而至,继七年前他入禀法庭控告时富投资主席关百豪,指对方未有按照承诺,以每股1.9元的价钱购入“耀荣明泰”5,000万股的股份,去年被法庭裁定败诉后,最近双方可能要再度对簿公堂——张耀荣昨日(1月6日)反遭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时富”)入禀高等法院,要求颁令其破产。

  现年74岁的张耀荣,昨日正身处内地,他回应记者查询有关他与关百豪的诉讼时,气定神闲地表示,“遭‘时富’入禀法庭申请破产,无什么大不了的,我一点都不怕,案件一早交给律师全权负责处理。”

  他强调,虽然被人入禀申请其破产,但他不怕会影响个人形象,亦不会因这次事件而令其不敢再涉足

股票市场。被问及为何近年似减少了公开露面,他并不认同,自觉没有减少出席公开场合。

  而这次入禀高院呈请张耀荣破产的债权人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实早前已曾与张耀荣对簿公堂,但昨日的入禀状却未有透露这次事件所涉及纠纷的来龙去脉,以及索偿金额等详情。

  数据显示,张耀荣创立的“耀荣明泰”早于2004年被联交所除牌,但在2000年,张以“耀荣明泰”之名义入禀高院,指控“时富”的主席关百豪曾提出以每股1.9元,向张购入5,000万股“耀荣明泰”股份,但张接纳有关的建议后,对方却未有遵守承诺,遂要求关赔偿约6,000万元的差额。

  关百豪在原审时辩称,从没有作出购股承诺,仅是协议替张耀荣批股;但张耀荣一方在法庭上指出,有两名证人可证明张与关两人之间的口头协议,可惜张未能传召证人出庭作供,原审法官遂采纳关百豪一方的版本。案件经审讯后,高院法官在前年颁发判词,指张的证供前后不一,不相信“时富”当年曾承诺向他购买股份,裁定张败诉并须付讼费。

  张不服裁决,再向高院申请上诉要求将案件发还重审,但遭高院驳回上诉。此外,去年4月张耀荣被律师行入禀高院,追讨104万元律师费。张反指之前代他处理诉讼的律师行,并没有在原审中替他传召两名重要证人。三个月后,张耀荣反入禀指控该律师行未尽全责,要求律师行赔偿8,400多万元的损失及兼付讼费。

  涉讼的关百豪(47岁),出生小康之家,父为厂商,他在香港中文大学主修财务,毕业后加入银行界,由管理练习生做起。在1998年才接掌“时富”,首三年即将“时富”摇身一变,成为坐拥逾14亿资本并操控多家上巿公司的金融服务集团,在2001年展开第二个三年计划,要建立一个有百亿资本的王国。关在

证券界颇有名气,2001年更抓紧中国入世的机遇,看到中国与香港的紧密关系,当年订下伙拍内地证券行、筹划发展内地B股包销业务,而业界估计“时富”近年已踏入丰收期。关百豪除持有“时富”的权益外,更以私人身份于2000年收购从事家具及家居用品连锁店的实惠集团。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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