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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100万 张可可诉天涯社区名誉侵权案将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0:55 新浪音乐

  新浪音乐讯 温柔貌美、都市女人味十足的歌手张可可在刚刚推出首部MV《舍不得放手》的2007年新春伊始就开打被媒体称为“中国明星状告网民名誉侵权第一案”、“2006年十大网络纠纷案”之一的张可可诉天涯社区名誉侵权官司,对于张可可来说官司将伴她度过她的歌坛2007。据悉这起名誉侵权案将于本月23日上午8时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第18庭开庭审理。

  张可可是中视亚太国际传媒公司的签约歌手。在众多大牌音乐人如林俊杰(blog)、梁文福、卞留念、张宏光的关心下,她以绝对的实力从诸多新人中脱颖而出。在首张个人EP初创佳绩后,张可可在天涯社区发布的照片和音乐试听链接的点击率也一路攀升,也就在这时,张可可遇到了“网络暴民”的袭击,某网民无端捏造张可可怀孕并去“北京某医院做流产”的谣言,并配发了张可可的演出照片,其后又诽谤张可可“还在职高的时候,就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开除了……”,此事虽纯属捏造,却给张可可的演艺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

  张可可以网络名誉侵权为由去年8月底一纸诉状把“天涯社区”告上了法院。在诉讼请求中,张可可要求“天涯社区”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指定的新浪、《新京报》、《京华时报》等网络、平面媒体上公开向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张可可一时间成为了社会舆论、法制领域、各种媒体及百姓关注的焦点。

  “天涯社区”在答辩期间曾向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和北京市一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最终裁定认为,本案是一起明星名誉侵权案件,侵权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驳回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张可可显得很激动:“我刚进歌坛不到一年,此事对我打击很大,我相信是非自有公断。谣言改变了我大半年的生活。甚至还有网络媒体把我和“张钰(blog)痛揭影视圈潜规则”拉上了边。好在有我的家人和公司以及歌迷们支持我,我有信心打赢官司,法庭会还我一个清白。”张可可表示将在开庭时要求把精神赔偿金由原来的10万提高到100万。张可可称:“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网站而言,100万都是少的。他们为了自己的点击率,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过分的损伤他人。”

  张可可的代理律师邓群、贾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精神,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本案当事人张可可作为一个颇具知名度的职业歌手,就天涯网的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来说,无论是直接经济损失还是精神损失都要明显高于普通人,司法实践中类似的判例并不少见。所以,为此索赔100万元并没有超越法律规定的幅度。

  记者采访了中视亚太国际传媒总监制戴开明:“我对网络论坛早就有话要说了,不光是可可作为艺人被侵权这件事情,我站在客观的角度说我们支持可可诉天涯社区名誉侵权的行为就是在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文明的网络空间需要高度负责任的高层次的管理者,而不是片面的追求点击率,或者叫疯狂的市场最大化,凭心而论,连道歉都不会的这样的网络载体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制裁,我觉得可可演艺圈做了个榜样,我和可可对胜诉充满信心。”

  据中视亚太国际传媒公司负责人介绍说,有不少的可可粉丝也加要求为可可助威,用他们的行动来表达对张可可坚定在歌坛打拼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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