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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老公我爱你》被指剽窃 歌手火风不予理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12:1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彭国宇报道 歌曲《老婆老婆我爱你》和《老公老公我爱你》在网上的火爆,让以《大花轿》成名的歌手火风再度引起大众的关注,然而春节将至,火风却面临剽窃的指控。自称是歌曲原作者的施咏之昨天向记者表示,他已经委托律师向歌手火风第二次发出律师函,意在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施咏之介绍,该歌曲自己早在3年前就已经完成,只是苦于资金的问题一直未能制作。他还声称:该作品在写完之际,自己曾向北京的各大歌舞团和出版社寄稿推荐自己的作品,不知这是否有可能造成稿件的流失和今天的作品剽窃。

  施咏之表示,他已委托北京市博天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于2006年12月29日,就《老公/老婆我爱你》词曲涉嫌著作权侵权事宜向北京龙吟新田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及火风、徐天(火风的经纪人)发去第一封律师函,并要求对方接函后于2007年1月10日前书面回复此事,在刘律师通过邮局确认龙吟新田地文化已收到律师函到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未得到火风公司的任何回复。2007年2月2日,施咏之再次委托刘律师第二次去函给北京龙吟新田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及徐天、火风先生,希望能在2007年2月6日(昨天)之前收到书面答复,否则将对外公开此事,并同时诉诸法律程序。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歌手火风的经纪人徐天先生。对方表示此事非常无聊,不需要理睬,并向记者透露,该歌曲已经确定会上今年的春节晚会,由火风、庞龙以及另外两个女歌手联唱。

  徐天证实,对方的两封律师函都已经收到,但不会给对方任何回应。在此之前,对方已经在网络上发布过一些言论,徐本人曾经就此事主动联系过施咏之,对方曾经表示过是创作题材撞车。现在,事情发展到今天,他希望对方能拿出证据来,如果没有证据,就是对火风的污蔑。徐先生说,自己也曾经就这个事情再三询问过火风,但火风只是表示这件事情太无聊了没必要去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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