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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乐坊名誉侵权案一审判决 王晓京满意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3:5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历时两年多的女子十二乐坊(blog)名誉侵权案12月20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其中作为被告的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琵琶演奏家章红艳被判败诉,对此女子十二乐坊的掌门人王晓京(blog)称对判决结果满意。而远在大洋彼岸的章红艳昨天则称自己对判决结果不仅失望,而且感到费解。她说目前已经向法院提出上诉,希望法院能驳回一审的判决结果。

  昨天,文促会受章红艳的委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文促会的一位负责人宣读了章红艳的公开信,信上,章红艳说一审判决后,国内的很多媒体希望她能对此次判决做出回应,但是由于目前她人在纽约,因此只能委托文促会通过书信的方式表达她的意见。

  根据判决结果,被告章红艳和浙江报业集团需要在一些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同时章红艳还需赔偿原告抚恤金一万五千元。对此,章红艳在信中提到,自己作为一个音乐教育工作者和演奏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批评女子十二乐坊的“假奏”行为属于文艺批评,一些关于晚会“假唱”的文艺批评也经常诉诸报端,并没有涉及到侵权的问题。其次,她提到自己在庭审过程中,提供了许多证据,其中包括请声学专家对乐坊不同场合的演奏录音做了声波比对,两场演出声音波纹的误差只有一毫秒,以及在接受一些媒体采访时,女子十二乐坊的成员自己提到过的“我们确实会对手型”的证据。但法院仍然判定章红艳的证据不足,是失实言论。对此章红艳认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判定自己侵权,那么还有谁敢对文艺界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所以她表示自己目前已经上诉北京市一中院,希望法院给自己一个公正的判断。

  对此,原告王晓京称自己对判决结果很满意。虽然判决赔偿的金额与当初王晓京提到的5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存在很大的差异,但王晓京称钱已无所谓。胜诉的判决结果自己很有把握。王晓京说,女子十二乐坊的演出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都是真实的演奏,绝不存在假奏的事情。王晓京说:“她们的专业那么好,有什么必要假奏。“对于章红艳提到的,女子十二乐坊曾经公开在媒体上承认过“对手型”的证据,王晓京说:“那是媒体的主观理解,我们还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呢。”记者: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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