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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演奏家批女子十二乐坊的假奏 被判名誉侵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2:10 新京报
三年前撰文批评女子十二乐坊(blog)“假奏”,如今卷入诉讼官司 本报讯(记者杨林)琵琶演奏家章红艳三年前批评女子十二乐坊的假奏现象,2006年12月被十二乐坊负责人王晓京(blog)以名誉侵权官司给告倒,前日章红艳委托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发布《关于所谓名誉侵权案的公开信》,表示面对败诉,她“必须选择上诉”,并希望司法不要充当艺术批评的评判机构。王晓京则对记者表示,章红艳的行为是诽谤。 章红艳:原告都承认“对手型”了 琵琶演奏家章红艳曾在2004年的一次采访中,批评了女子十二乐坊的假奏现象。随即,十二乐坊负责人王晓京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了章红艳及四家媒体。2006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章红艳败诉。前日发布会章红艳由于在美国没来现场,但她在公开信中表示,批评女子十二乐坊“假奏”行为,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 另外,章红艳说原告及乐坊成员在接受两家媒体访谈时,已经承认“在电视台录制节目或者晚会时,我们确实会对手型”,“我不知原告还告什么。法院也不应充当文艺批评及其社会效果的评判部门。” 王晓京:她是恶意诽谤 文促会负责人也表示:“艺术批评是一种审美评价。此类问题可以反批评,可以争论。何必一遇批评就打官司?“他认为当下艺术界缺少坦诚而有力的批评,也缺少文化争鸣的空气。就章红艳的这封公开信,十二乐坊负责人王晓京对记者表示:”我们对这起官司一向是低调处理,赢了官司也没大肆宣扬,我不明白章红艳为什么自己炒这个事情。“针对章红艳所说的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王晓京给予了反驳:”如果她是正常的批评,我们当然接受。问题是她说的那些是恶意诽谤。“对于章红艳的上诉,他表示自己早有心理准备,”我相信我们还会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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