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协收到KTV版权费 昆明40家KTV交纳31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0:29  沈阳晚报

  日前,中国音像协会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已交费的KTV业主授权颁发版权使用许可证,昆明30家KTV接受了中国音像协会颁发的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

  今年2月,中国音像协会云南联络站正式成立,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及收费工作也在云南相继启动。按照《中国音像协会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的规定,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同时参考云南省的人均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据介绍,目前昆明的签约KTV已超过40家,签约金额达到了316万元。

  卡拉OK版权收费云南是全国最早进行实质性签约的地区,云南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及收费工作所取得这些成果,对中国整个音像行业、文化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链接一:

  广州歌厅集体拒交

  记者从中音协获得证实,为了统一管理,中国音协设置了全国统一汇款账户和账号,收费过程将完全透明化。目前,广州各大小K厅仍集体拒交。

  链接二:

  百代等发声明 拒交应删歌

  索尼、百代等80余音像作品权利人声明:称不强制K厅缴纳版权费,但“对于抵制交费和拒绝、拖延协商的,应即停止使用并从曲库中删除我们的作品。” (钟 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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