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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收费月底启动 使用费分配方案即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17:05  深圳商报

  23日,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中国音像协会、中国著作权协会以及音乐界的代表汇聚一堂,备受公众关注的KTV版权使用费终于在争议声中渐渐明晰。

  全面收取版权费是大势所趋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屈景民表示,虽然目前还不能完全使沸沸扬扬的卡拉OK音乐版权收费的议论偃旗息鼓,但国家版权局采取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以及解决卡拉OK音乐版权的思路和制度设计是正确可行的。

  屈景民指出,应该改变以往只片面强调对权利人权利抽象的保护,和仅仅依靠运动式的打击,“那种保护只会使盗版越来越多,产业越做越弱,权利人的权利价值也越来越低。只有着眼于权利人权利的实现,着眼于使用者依法运营的合理考量和产业上、中、下各个环节良性互动和长期发展,才能实现权利人、产业、全社会各方利益的共赢局面。”

  屈景民表示,目前推进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主要还是大众和KTV经营者的意识问题,许多人免费使用已经成了习惯,因此普及法律知识处在首要地位。他透露,目前北京的三星级以上酒店、商场、连锁店、超市等都已经开始收取背景音乐使用费用,KTV的收费也是大势所趋。

  KTV并非“里外不是人”

  从提出收取版权使用费开始,KTV就处于尴尬地位,关于KTV是否会借此变相收费的质疑一直不绝于耳。作为KTV的经营者,云南天籁村娱乐城副总经理张海涛认为,“虽然音乐版权的费用使KTV的经营成本费用提高,但是我们不会把这个费用加在消费者的身上,而是要用更多优质的服务提供给消费者,因为从长远来看,我们免去了被起诉的风险和高额的赔偿,还能赢得更多消费者,所以我们要拥护版权保护。”

  中国音像协会会长于永湛也表示,KTV经营者、音乐人和消费者之间并不是矛盾方,而是合作方,作为音乐作品的使用者,KTV更重要的是起到了传播的作用,这对于整个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因此消费者应该尊重创作人的权益,KTV收入应该回到创作源头,形成良性循环。鸟人公司董事长周亚平也表示,KTV是对音乐作品依赖性非常高的行业,正是如此,才更需要加强版权保护的力度。

  音乐组合南合文斗(blog)指出,消费者在KTV消费时,往往希望有更好的伴奏效果和正版的画面,“当KTV曲库中的曲目越来越多,越正规时,就会带来更多的客源。创作者也会更多地创作,拍摄更多MV,从而为KTV提供更多的内容。”他还设想,希望有朝一日能评定KTV中的“星级酒店”,不仅从服务上,还在内容上加以分级。环球唱片公司的代表认为,与包厢费、饮料收费一样,消费者交纳的版权费用已经包含在这些消费中,并没有多收钱,至于少数KTV短时间内存在的“变相收费”现象,整体趋势还是好的,随着KTV、唱片公司经营方式的转变以及音乐人创作方式的转变,整个行业终将会走向繁荣。

  版权使用费分配是关注焦点

  版权使用费在各环节中如何分账,一直是大众关心的问题。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吕文举指出,音乐创作者、唱片公司等参与环节应该按一定比例分成,由于每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成本和预算,并不是随意收取。至于收费开始后,会不会成为KTV的另一种赢利方式,吕文举表示,“每个行业自身都有竞争,无论是否征收版权使用费,KTV行业从客观上来讲已经难以为继,消费者自己会选择。”

  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向记者透露,KTV版权使用费工作已经在全国逐渐铺开,预计本月底就能在全国多数城市中开展,具体分成机制也将在短期内出台。“按照业内惯例,会有一定的约束比例。目前境外已经有相应的比例规范,国内也有各种排行榜,因此这个问题比较好协商。”至于分账标准为何一直迟迟不制定,王化鹏表示这是由权利人决定的,“大家都同意先把费用收上来,然后再制定具体标准,之前公众可能存在误解,认为这是行政收费,实际这个收费标准是由权利人决定的。具体方案一定会尽快出台。”

  对于文化部正在推行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与现行的12元收费标准相比,是否更为科学,环球唱片公司的代表认为,由点唱率来决定收费固然比较科学,但这一系统的普及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版权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如果等到系统全部普及,那我们这个产业恐怕早就死了。”

  “12元的收费标准相当低廉”

  谈到我国目前实行的每间KTV包房每天12元的版权使用费定价是否合理,王化鹏指出,卡拉OK厅和其他的娱乐场所播放了音乐作品,经营时就可以把啤酒、饮料卖到更高价钱,还可以在里面收取更高的场地费。“这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权利人在其中收取和国际水平大致相当的一定费用。在香港,不是把音乐词曲作者和音像制品集中在一起收,而是各收各的,唱片公司收,词曲作者也收。比如说唱片公司要给卡拉OK一次出售复制权,一首新歌可能要付几十万、上百万。然后要收取放映权费用,这个水平比内地的水平高很多。我们把词曲作者和音像作品的制作者的权利捆绑在一起综合收,因此每个包间每天最高不超过12元,这个标准应该是相当低的。”作者/驻京记者汪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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