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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郎告经纪公司 要求解约并索赔200万(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17:25  新浪娱乐
阿里郎告经纪公司要求解约并索赔200万(附图)

阿里郎组合

  新浪音乐讯 阿里郎(blog)歌舞演唱组合已上朝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现所属经纪公司解除合约。

  5月8日被告知诉讼已立案。要求现所属经纪公司赔偿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违约金,以及因现所属经纪公司而造成的所有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200万元。

  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正在期盼着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保护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的合法权益。

  解约理由:

  1.不公开账目,剥夺了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的知情权。

  现所属经纪公司,不公开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给其带来的所有的收入账目,剥夺了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的知情权,造成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无法正常的索要自己该得的报酬。

  2.专辑发行不够全面。

  现所属经纪公司对于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不公开其专辑销量,且专辑发行不够全面,在国内很多的大城市里都找不到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的专辑,包括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的家乡。导致有些歌迷以为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根本没有发行过第二张专辑。

  3.恶劣的排练室环境

  自2005年8月份签约开始,现所属经纪公司提供给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的排练室,事

  实上是个公开的、没有艺人隐私的、原本是用来存货的大仓库,因为是一个大仓库也没有什么安全防护设施可言,地上的木地板是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放在地面上的,每动一次都会有泥土、灰尘反上来。排练室内没有任何保暖、制冷设施,冬天冻得无法正常活动,夏天则热得多次造成人员中暑。冬天为了御寒,在窗户上贴满了报纸,使得空气无法正常流通,造成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及伴舞队人员不同程度的患上了气管炎。但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阿里郎仍然不失众望,创作了很多优秀的作品。

  4.延误了阿里郎歌舞演唱组合的发展。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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