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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腾正式起诉张杰违约 暂不阻拦其参赛“快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01:19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杨林)上腾娱乐因张杰擅自毁约参加“快男”并签约天娱传媒不满,近日正式向上海静安区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张杰继续履行与公司签订的《推广艺人演艺代理协议书》。天娱传媒副总王柯称,张杰和天娱传媒暂未收到上海方面的起诉书,无论官司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双方的合作。而上腾娱乐负责人陈耀川则强调,“我们没有限定他5日内回公司,不会阻止他参加快男的6进5,只需他继续履行已签订好的代理协议。”上腾方面还表示,与张杰签订的合约一直延续到2011年。 上腾 只需履约,不要赔偿 据报道,上腾娱乐公司在起诉书中称,签订合同后,公司积极为张杰安排演艺活动并出版唱片,而张杰却私下报名参加“快乐男声”。对此,上腾娱乐立即以公开信的方式发函给张杰,并抄送湖南卫视“快乐男声”节目组、天娱传媒。收到上腾娱乐公司信函的张杰,一方面委托律师致函上腾娱乐要求解除代理协议。另一方面继续参加“快男”活动,并于2007年5月4日与天娱传媒签订了演艺经纪合同。在起诉书中上腾娱乐仅要求张杰继续履行与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不提赔偿一事。上腾公司解释,只要法院判决张杰继续履行合约,相信没有一个公司会与他签订新的合约,除非该公司愿意为他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 天娱 不影响和张杰的合作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起诉书的具体内容现在除上腾外无人知道,从张杰签收起诉书开始,诉讼程序才正式生效。”张杰现任经纪人天娱公司黄亮在和张杰本人通电话后,确认张杰还未收到来自法院的起诉书。天娱传媒副总王柯称,天娱也未收到这个起诉书。王柯说“张杰和上腾的合约纠纷与天娱没有关系,也不会影响到张杰和天娱的合作。张杰在比赛前签保证书称,他是没有合约的艺人。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王柯补充说,上腾方面可能是在用港台法律来处理这件事,而大陆方面只要单方面提出解约,合约就无效了。 徐冰认为,不管官司结果如何,张杰都会顺利在“快乐男声”中完成比赛。对于媒体报道“上腾要求张杰5日内离开快男”,陈耀川对本报澄清说,限张杰5日内回公司,是一个月前双方律师交换意见时的要求,此次诉讼并无这个要求,“我们只需要法院满足两点,‘合约的正当性’和‘维权合理性’,就是张杰必须继续履行和上腾的合约。我们不会限制张杰的行为,他要6进5我们不会阻拦,接下来的事都交给法院。” ■事件回放 “型秀”冠军张杰一度骑车上班 本报在4月17日已经就此事作过相关报道。第一届我型我秀冠军张杰报名参加“快乐男声”后,上腾娱乐即立刻作出反应,表示张杰有约在身,属于违规参赛。 而张杰却表示自己已经发律师函与上腾解约。张杰随后开发表了声明回应此事,他表示,自己在报名参加快男前已经向公司发出解约函。对此,张杰提供了一封他发给上腾的解约函。 同时,在声明中,张杰还历数了公司对自己的“不公待遇”。他称自己从拿到“型秀”的冠军签约那天起,都是靠每月向公司借款生活。甚至为了省下一个月几十块的交通费而骑自行车上班。“参加公司安排的一些活动,是打车去的,但如果有时候车费高一点,公司就不愿意给我们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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