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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迷状告“风云榜”案有结果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15:34  新浪音乐

  新浪音乐讯 歌迷状告“第七届音乐风云榜”主办方光线传媒公司短信欺诈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今天上午在东城区人民法院宣判,原告歌迷乔某和代理律师栾永明均未出席。最终因原告不能证明自己是适格当事人,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4月初结束的第七届音乐风云榜因为没有最终公布“最受欢迎奖项”的投票结果,引发歌迷不满,将主办方光线传媒告上法庭。此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终于有了结果。法院在裁定书中说,由于原告在申请QQ号时登记的并不是自己的真实姓名,且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进行过投票的QQ号归自己所有,所以原告所称的因投票产生的利害关系并不成立,原告不是适格当事人,诉讼请求被驳回。此外,法院没有对此案的任何实体问题作出裁判。对于这一裁定,被告光线传媒的代理人表示同意,而原告乔某和代理律师栾永明均未出席,原告代理人未发表任何看法,是否会上诉目前还不得而知。

  法庭宣判后,光线传媒代理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一次强调,他们并没有承诺在颁奖典礼上公布最终票数,官方网站上也没有出现过任何相类似的语句,而这一起案件也不会对光线接下来举办类似活动造成影响。柯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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