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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业呼吁保护音乐作品广播权和表演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12:27 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报讯 9月18日,一场关于广播权和表演权的研讨在北京展开。来自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全球法律政策行政副总裁ShiraPerlmutter、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寿康等业内人士参加了会议,并希望通过赋予唱片业广播权和表演权来促进中国对音乐制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让中国的音像产业更加繁荣。 据悉,在全世界,唱片音乐都对音乐创作和经济的繁荣功不可没,唱片业在挖掘艺人和培养新艺人并不断将新的音乐带给公众方面一直以来都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而就在最近的几年中,随着唱片音乐产业正在向数字时代迈进,唱片业在销售在线音乐和移动音乐的同时,也遭受了数字复制的影响和盗版的严重打击而逐渐萎缩。“相对于音乐传播的火爆局面,唱片业收入甚微有的甚至入不敷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广播权和表演权的缺失。”国际唱片业协会S hiraPerlmutter 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据了解,今年7月,由中国音像协会发起,包括鸟人艺术、星工场、天中文化、二十一世纪东方等在京17家唱片公司联合发出《呼吁书》,呼吁通过立法赋予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音录像制品享有广播权和表演权,改变录音录像制品被免费使用的现状。在这次座谈会上,这篇呼吁书再次被提及,很多企业代表提出希望呼吁书能够被充分重视。 而ShiraPerlmutter则指出,“唱片业一直敦促政府打击盗版CD以及网上的音乐侵权。唱片业衷心感谢中国政府最近采取的执法举措,也希望通过广播权和表演权的引入会为中国的唱片业带来一个更加明媚的未来。”张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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