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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爱上羊》源于生活 汤潮揭秘网络歌曲产业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01:24  新京报
《狼爱上羊》源于生活汤潮揭秘网络歌曲产业链
《狼爱上羊》传唱和作为彩铃下载的频率极高。

  10月19日,中国音乐家协会和《中国艺术报》在京联合举办了“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推动网络歌曲健康发展”座谈会,徐沛东以及阎肃等知名音乐人都出席了座谈会。在会上,《那一夜》、《狼爱上羊》等歌曲都遭到点名批评。11月2日,《狼爱上羊》作者汤潮(听歌,blog)在北京召开发布会,表示了《狼爱上羊》被指“恶俗”的委屈,并解释了自己这首正处于官司之中的“恶俗”歌曲的创作初衷。

  而围绕《狼爱上羊》的争端在众多网络歌曲里来说,也非常具有代表性:1、被传统音乐人批评为“恶俗”代表。2、曾经红火一时,创下过千万市场。3、同网络歌曲的混乱版权状况一样,这首歌的版权归属迄今仍没有定论。正如知名SP公司龙乐总经理李凡所说:“这还是个新兴的行业,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却还没有跟上,许多版权争端说不清楚谁有理谁没理,就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记者也了解到,许多SP公司里,也是多起官司同时进行。

  于是,记者决定选择《狼爱上羊》的争端作为一个网络歌曲的典型,希望能从双方合同条款、引起主要争端的官司问题上,来窥探一下关于网络歌曲混乱状况的全貌。

  “诞生”缘于一段爱情故事

  《狼爱上羊》写于2003年冬天。此前,歌手汤潮刚于当年9月份在龙源唱片推出了自己的首张专辑《丽萨》,但是市场反响不大,无奈之下,汤潮只好回到北京。

  汤潮说,这首歌的创作灵感来自自己在沈阳音乐学院就读时的同学的爱情:“男生是拉大提琴的,也是东北人,女友平时对他都是言听计从,但男孩挺大男子主义,谈恋爱女方家里不同意,两人在一起时也总是吵架。”因此,在汤潮这位男同学遇到车祸,腿部残疾之后,周围的朋友们都以为两人一定会分手。但令人意外的是,男友出事之后,女友对这段不被大家看好的爱情反而变得十分坚决,“当时女孩抵住了各方面的压力要跟我们这个男同学好,甚至一度闹到差点与父母断绝关系,两人最终走到一起。”

  这段爱情给大家的感触很大,汤潮想写首歌来作为同学爱情的见证,但苦于不知道从何处切入。联想到男生平时的大男子主义和女生的温顺,汤潮觉得分别用“狼”和“羊”来形容两个人非常合适,而且女孩在男友发生车祸之后,还如此坚决,真的是有些“不顾危险”,于是,汤潮在2003年,北京冬天到来的时候,写下了《狼爱上羊》这首歌。

  写完这首歌之后,汤潮第一时间唱给这对年轻人听,“听到一半,他们俩都哭了。”

  “签约”从“八二”分成开始

  歌写出来后,汤潮自己花钱将这首歌编了曲,做了首正规单曲,放到网上推广。还刻了很多碟,送给朋友们听。当时谁都不知道这首歌会走红,但是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反馈。

  没多久,北京华夏金马文化公司要招工作人员,经别人介绍,汤潮和华夏金马文化公司卜总见了一面,当时汤潮带着吉他就过去了,唱了《狼爱上羊》,还有一些其他的歌。对于当时的情形,汤潮说,“卜总说有种感动。但当时没有签。一个星期之后,在首都饭店,就和公司签约了。”

  在汤潮出示的签约合同上,双方的合作日期从2005年4月13日到2012年4月12日。对于合作期间的收益问题,则分为三个阶段:2005年至2007年,公司拿80%,汤潮拿20%;2007年至2009年,公司拿60%,汤潮拿40%;2009年到2012年,公司拿40%,汤潮拿60%.

  合同还显示,双方合作期间的专辑不少于5张,并且公司每个月向汤潮支付生活保障费2000元人民币。双方还约定,如果违反一系列合约内容,违约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对于这种先期8:2的分成模式,已经有过多年业内操作经验的鸟人艺术董事长周亚平说,“对于新人来说,8:2是可以接受的,业内的例子也有不少。但是虽然是签了,但双方却不一定心里非常舒服。如果要长期合作,合约问题一定要使双方都很满意才行。”周亚平透露,已正式合作8年的庞龙的合约年底就要到期了,双方的演艺合约一直是五五分成,“但是如果再接着签,合约就要重新谈了,因为庞龙的演出市场都已经打开,在这个阶段,公司其实更依赖歌手。”

  “推广”《狼爱上羊》再度“转手”

  签约华夏金马之后,汤潮开始对《狼爱上羊》这首歌重新编曲,并邀请了来自马来西亚的制作人陈军伍来为这首歌重新编曲。同时,请来了台湾著名吉他手江建民来弹奏这首歌的SOLO部分。汤潮在当时接受采访时表示:“从音乐的角度说,大家现在可以听到的这个版本的《狼爱上羊》可能还有些生涩,但这次的新版的《狼爱上羊》与上一个版本比起来,肯定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除了这首歌之外,双方也开始履行合同,金马文化出钱,给汤潮录制了自己的第二张个人专辑《狼爱上羊》,并且拍摄了一支MV.这个阶段是双方合作的“蜜月”期,如果事情按照这个阶段的状态继续下去,后来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争端。

  2003年,国内最早从事SP业务之一的公司龙乐文化总经理、也曾写过《纤夫的爱》、《天不刮风天不下雨天上有太阳》等流行歌曲的李凡与汤潮在几次饭局上见过,李凡与当时天堂文化老总很熟,而汤潮的简历上也显示,他曾于2003年以词曲作者身份,将词曲约签给了北京天堂文化公司“艺术超市”,由于大家经常在饭局上碰到,因此汤潮就找到李凡。李凡回忆说:“我们公司当时在做无线推广,汤潮希望我们帮他把歌曲推推,于是就签了一个授权协议,而且签这个协议的时候,他和华夏金马之间还没有签约。”

  这算是后来大火的《狼爱上羊》第一次走上无线交易平台,“他拿来的时候,还没有什么市场反馈,我们只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放到线上。”李凡说。

  “火爆”不惜血本砸钱宣传

  2006年初,擅长无线音乐运作、曾成功推出过《老鼠爱大米》、《猪之歌》等网络歌曲的飞乐唱片总经理钟雄兵在网上发现,《狼爱上羊》这首歌的下载量一直居高不下,因此与词曲作者汤潮曾见过一面。汤潮回忆说,在此之前,自己对这方面的事情并不太清楚,“我当时是去的钟总办公室,他打开电脑,给我看百度排行榜说,你这首歌下载很高啊。我这才知道,这首歌真的要火了。”

  之后,飞乐通过与华夏金马的接洽,拿到了《狼爱上羊》的网络授权。2006年4月19日,《南方日报》载文称,飞乐公司老总宣布,公司旗下有6首创利超过一千万元的歌曲,其中就包括汤潮的这首《狼爱上羊》。对于具体数据,钟雄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但是对于网络上称《狼爱上羊》“下载量超过700万次”的传言,钟雄兵表示,“这个数据应该还是比较准确的,只会多不会少,当时还有一首很火的歌是谭咏麟的《披着狼皮的羊》,有人就说内地和香港‘两狼相争’”。

  不过龙乐老总李凡表示,这首歌也并非完全按照口口相传的模式走红起来的,“先期是华夏金马在传统方面做了不少推广,我们看到开始有动向了,也配合着在无线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华夏金马总经理卜巾文回忆,为了推广这首歌,公司在2006年春节期间,在北京火车站、大连火车站和上海火车站做了很大的推广:“就在火车站广场的巨大屏幕上来回地放,当时正是春运,人流量最大的时候。”同时,卜巾文表示,为了使汤潮评上2005年央视的十大网络新人,“我不惜代价朝里砸了不少钱,通过手机和网络投票,最终使汤潮以第137号、也就是最后一个候选歌手的身份成功当选。”

  “争端”版权归属不明晰

  现在,从汤潮和华夏金马卜巾文总经理各自的描述中,很难说得清楚,不知这起尚未得到法院最后判决的合约官司到底因何而起,而且双方对于对方都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

  汤潮说,《狼爱上羊》放到线上之后,慢慢的在网上就火起来了:“当时专辑的发行保底费用是20多万,对于一个新人来讲,如果不是因为《狼爱上羊》这首歌,根本拿不到这么多,公司那回也按照双方分成比例,给了我一次钱。”除此之外,在汤潮2006年6月份将华夏金马告上法庭之前,每月2000元的生活保障费还一直发放。

  汤潮认为,双方的主要分歧还是日常事务上的观念,“公司看到《狼爱上羊》这首歌在网上开始红了之后,就想不用投入了,把已经定好的发布会、电台广告都给取消了。”由汤潮经纪人颜安出具的北京麦乐迪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致北京华夏金马文化的函件显示,原定2006年4月22日举行的专辑庆功会,因为华夏金马在时间上的变动,将日期推迟到5月底,因此,请华夏金马将“具体时间通知我们”,落款时间是5月17日。

  而由汤潮经纪人颜安出具的另一份落款日期为5月16日的函件也显示,北京音乐台因对华夏金马已签订的投放广告合同未付款项,称合同于“原定的播出当日5月8日作废”。

  汤潮经纪人颜安说,公司看到《狼爱上羊》火起来之后,就想减少宣传。

  但是华夏金马老总卜巾文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却表示这两份函件不太可信:“你应该看到了,这两家单位致函都是给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我是公司法人,函件应该发给我才对,为什么是汤潮和颜安拿出来的?!”

  “利润”谁也拿不到的钱

  2007年10月3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官司再次开庭,原告汤潮军(汤潮原名,下同)称被告华夏金马负有安排原告的宣传活动和为原告发行专辑的义务,然而被告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多次取消原告的正常宣传活动、拖延出版专辑,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而被告华夏金马文化也提起反诉要求汤潮军承担违约责任。

  这起官司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在官司未判决之前,尽管《狼爱上羊》这首歌已经创造出了过千万的市场,但如果歌曲的版权归属将不明晰,同时,不仅华夏金马、汤潮本人,连SP代理商龙乐、飞乐也有许多钱拿不到。按龙乐的老总李凡所说,即是对大家都不好。

  汤潮签约华夏金马后,龙乐又与华夏金马拿了一次《狼爱上羊》这首歌的授权,李凡对两次授权表示,“虽然汤潮之前也有过授权协议,但是他签约公司后,我们公司的律师认为,版权归属主体应该是公司。”最初,《狼爱上羊》在无线下载方面非常顺利,李凡通过公司的统计,大概记得很快就有了600万元左右的市场,当时还曾给汤潮打过一次电话,告知对方,《狼爱上羊》火了,但是随着2006年汤潮将华夏金马告上法庭,围绕这首歌的各个合作方就都乱套了,李凡回忆说:“这个官司一打,我们的钱就都拿不到了,因为这个行业的兴起还是近两年的事情,本来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不完善,而官司打起来后,合作单位也都说不清楚这首歌的版权到底该归谁所有,所以钱也就都没了。”

  谈到汤潮和华夏金马的这起官司,李凡意味深长地说,本来在无线增值服务领域打官司是很常见的,因为很多版权归属很混乱,大家争不出个所以然,就交给法院来判决,“比如像我们公司,有时候和很熟的朋友也打官司,就是大家争不出结果,就请法院来把这个事情说清楚。但是像华夏金马和汤潮打这样的官司还真的很少,基本上是两败俱伤啊。”

  网络歌曲代表作

  刀郎《2002年的第一场雪》

  刀郎不仅创下内地传统唱片销量最后的奇迹,也衔接了无线增值服务兴起之初的高潮。2003年,太合麦田以被众多业内同行称之为“天价”的一千万元买断了刀郎这张专辑在无线增值领域的版权,半年时间即全部收回成本并开始盈利。其中,刀郎这张专辑里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情人》、《冲动的惩罚》在一个阶段内甚至同时冲上彩铃销售榜前几名。

  杨臣刚《老鼠爱大米》

  真正意义上使网络歌曲这个名词出现的歌手,而《老鼠爱大米》也可以称得上是一首“时代分水岭”式的网络歌曲。它完全从网络开始传播,并且仅国内市场就创下了过亿的销量,2005年,百度MP3全年冠军歌曲,还跻身“2004中国十大网络关键词”,因为其全球搜索总量竟然超过1亿人次。《老鼠爱大米》还第一次使中国歌曲出口,并且和香香的《猪之歌》、刘嘉亮的《你到底爱谁》一起进入过苹果的iTunes全球下载排行榜前10名。此外,这首还有多种外文翻唱版本。

  庞龙《两只蝴蝶》

  这首歌由鸟人艺术推出,最初是以专辑形式推出,但渐渐却先在网络上火起来。这首歌所创造的市场肯定过亿。有一个公开数据是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在2006年以1800万元的代价,收购了鸟人艺术30%的股份,如此算来,鸟人艺术已经值六千万元,而该公司真正出名的歌手只有一个庞龙,以及庞龙先后取得成功的《两只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

  凤凰传奇《月亮之上》

  凤凰传奇组合由蒙古族姑娘杨魏玲花和汉族男青年曾毅组成,两人在广州打工时相识并成立了这个组合。由他们演唱的《月亮之上》的流行曾让不少人感到意外,这首穿插着说唱并且高亢的歌曲在曲风上与一般的流行的网络歌曲不大相同,并曾连续几个月登上无线音乐销量榜的前5名。目前粗略统计已过千万。

  采写/本报记者 张阿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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