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喆告《壹周刊》案 杂志副总编辑被起诉(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9:55  新浪娱乐
陶喆告《壹周刊》案杂志副总编辑被起诉(附图)


  《壹周刊》在去年9月间,以《陶喆(听歌)劈腿白歆惠》为封面,报导陶喆多半时间,都将正牌女友Joanna晾在家,狂追MV女主角白歆惠,劈腿Joanna与白歆间,报道并称陶喆有意追求混血名模Akemi。陶喆控告《壹周刊》损害名誉后,士林地检署昨将《壹周刊》副总编辑宋筱玲起诉。

  宋筱玲称报导有根据

  宋筱玲曾向检方表示,该报导的内容,其实传闻很久,也有其他媒体报导过,报导内容并没有不实在。但因白歆惠及Akemi都向检方表示,陶喆不曾追求过她们,检方因此将宋筱玲起诉。

  至于《壹周刊》社长兼总编辑裴伟,因为没有参与该报导而获不起诉。宋筱玲昨说:“艺人有他们的考量,但我们的报导是有根据的,等到了法院再说。”

  去年9月28日出刊的《壹周刊》指称,陶喆与女友Joanna虽未分手,但陶喆与白歆惠因拍MV结缘,且与其悄悄发展,而陶喆与Akemi则是被圈内人目击二人出双入对进入夜店,报导还称,Akemi因嫌陶喆年纪太大,如今已渐行渐远。陶喆认为报道不实而将《壹周刊》告上法庭。 apple/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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