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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组合争《雪山朗玛》 高原风被索赔百万(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11:53  新闻午报
两组合争《雪山朗玛》高原风被索赔百万(附图)

组合争《雪山朗玛》

  藏族时尚组合“雪山朗玛”昨日在京宣布,将状告在央视2008年元旦晚会上擅自演唱他们主打歌《雪山朗玛》的另一藏族组合“高原风”,并索赔100万元。“雪山朗玛”男声主唱扎西说:“从西藏来北京发展,遇到了很多坎坷,我们都挺过来了,但这次被侵权,我们真的很委屈,自己的歌曲被别人随便拿去唱了,就像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抢走了一样。”他们的索赔行为还得到了曾子航(两组合争《雪山朗玛》高原风被索赔百万(附图) blog)谭飞(两组合争《雪山朗玛》高原风被索赔百万(附图) blog)程青松(两组合争《雪山朗玛》高原风被索赔百万(附图))、江小鱼等十位评论人的声援。

  “雪山朗玛”现场出示证据,证明歌曲《雪山朗玛》是音乐人何沐阳专门为他们量身打造的,与另一首歌曲《坐上火车去北京》都拥有唯一录音版权。扎西说:“我们当时录这首歌的时候还没有签约唱片公司,完全是靠我们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自费录制的。”何沐阳也证实,他确实授权给了“雪山朗玛”的独家使用权,但这种原唱被侵权的事情防不胜防,他之前为凤凰传奇(听歌)创作的《月亮之上》和徐千雅(两组合争《雪山朗玛》高原风被索赔百万(附图) 听歌 blog)演唱的《彩云之南》都曾经被别的歌手在电视台侵权演唱过。“许多歌手或组合在未经歌曲的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就随便在电视台演唱别的歌手和艺人的歌曲,真的到了应该规范一下游戏规则的时候了,不然对于那些原唱者和版权所有人来讲,伤害实在太大了。”

  谈到“雪山朗玛”的索赔行为,原告方的律师说,虽然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此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法规却显现出明显的缺乏操作性。“在本案中,侵权组合的演唱行为,既侵害了著作权人何沐阳的权利,也侵害了专有使用权人‘雪山朗玛’的权利。因此,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作为权利人何沐阳以及‘雪山朗玛’可以提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本报记者黄笑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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