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妇门”当事人对簿公堂 斯琴格日乐索赔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2日16:58  北京晚报
“泼妇门”当事人对簿公堂斯琴格日乐索赔30万

歌手金莎

“泼妇门”当事人对簿公堂斯琴格日乐索赔30万

斯琴格日乐

  本报讯(记者邱伟) 歌手金莎(“泼妇门”当事人对簿公堂斯琴格日乐索赔30万 听歌 blog)在博客上称斯琴格日乐(“泼妇门”当事人对簿公堂斯琴格日乐索赔30万 听歌 blog)是“泼妇”,双方今天为这场口水仗在东城法院对簿公堂,斯琴格日乐向金莎提出了30万元名誉侵权的索赔要求,并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2月28日,金莎在博客中贴出一篇名为《当女歌手变成泼妇》的文章,指名道姓称歌手斯琴格日乐是泼妇。金莎的代理律师今天在法庭上说,金莎的这篇博文缘自两人在2月27日发生的一次摩擦。当时两人先后录完了电视节目《舞林大会(blog)》,主办方安排两人同乘一辆车离开,金莎对此并不了解,而先录完节目的斯琴格日乐已经等待了一会儿。当金莎走出电视台后,临时和等待多时的歌迷合影。此时,斯琴格日乐动粗口,还用车垫砸她,金莎随即离开,并于次日登出了《当女歌手变成泼妇》的博文。

  此后,各媒体娱乐新闻纷纷报道此事。斯琴格日乐委托律师前往东城法院,起诉金莎侵犯其名誉权,并要求金莎删除博客文章、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元人民币。斯琴格日乐今天还当庭追加诉讼请求,要求金沙支付此案公证费1.2万元。

  斯琴格日乐的代理律师说,金莎在博客中称斯琴格日乐是“泼妇”、“应该去看心理医生”等语言都是侮辱人格的话语。而金莎所说斯琴格日乐骂她“赶快滚上来”,根本不是事实,斯琴格日乐从未说过这种话。这位代理律师说,金莎是在借此事炒作自己的知名度。

  金莎一方则强调,这篇博客完全是属实,虽然存在个别过激词汇,但整体来看是在陈述事实,并非侮辱。他们还找来几名当事歌迷,将此事陈述了一遍,制作成录像,今天金莎一方在法庭上播放了这段录像。画面中几名歌迷称斯琴格日乐骂歌迷“滚蛋”,又让金莎“滚上来”。而原告针对此证据答辩说,此证据如果是证人证言,歌迷应该出庭作证,否则不能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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