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莎侵犯名誉被判道歉赔偿 斯琴格日乐表示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11:52  新闻午报
金莎侵犯名誉被判道歉赔偿斯琴格日乐表示满意

金莎

  从2月闹到现在的“泼妇门”事件终于有了结果。昨日上午,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就斯琴格日乐(金莎侵犯名誉被判道歉赔偿斯琴格日乐表示满意 听歌 blog)状告金莎(金莎侵犯名誉被判道歉赔偿斯琴格日乐表示满意 听歌 blog)一案作出一案判决:金莎在10日内删除博客中侵犯对方名誉的博文,并同时在博客里道歉。此外,判金莎赔偿斯琴格日乐精神抚慰金1万元。据悉,金莎方面当庭表示上诉,而斯琴格日乐则对结果表示满意。

  6月12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斯琴格日乐起诉金莎侵权案,但当日并未宣判。昨日上午此案宣布结果,两位当事艺人都没到场,只是代理律师听候审判。法院认为,金莎博客里名为“当女歌手变成泼妇”、“出阴招是一种艺术”的文章中,使用了“泼妇”、“我劝你,好好看看心理医生吧,有用的”等话语,对斯琴格日乐造成了侮辱,侵犯了其名誉权。

  因此,判决金莎在10日内删除其发表在其博客上的相关文章,并在博客上对斯琴格日乐道歉,同时赔偿斯琴格日乐1万元。至于斯琴格日乐提出的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等则被驳回。

  然而,金莎的代理律师对结果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记者昨日致电金莎所在的海蝶唱片,公司上下对此事集体封口。而旗下的宣传人员竟央求记者:“原谅金莎吧!”但记者昨日下午登录金莎博客,发现相关的几篇文章仍然没有删除。

  和金莎相反,斯琴格日乐昨日表示满意判决结果,“其实我早知道会是这种结果。当初提出要求精神损失费,并不在乎具体数额,只为让法律还自己一个公道。”对于法院判金莎在博客里道歉而非国家级媒体,她也觉得可以接受。

  听说金莎一方还要继续上诉,斯琴格日乐并不在意,“那不过是他们在拖延时间罢了,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自己最终会赢得这场官司。”特约记者|吴晓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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