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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公司回应侵权:不想配合炒作使事件升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7:38  新浪娱乐
黄圣依公司回应侵权:不想配合炒作使事件升级

黄圣依(资料图片)

  新浪娱乐讯 黄圣依在春晚演唱的歌曲《天天向上》遭遇“侵权门”。日前,某歌坛新人直指黄圣依作品《天天向上》侵权,并要求其停止演唱该歌曲。新浪娱乐致电黄圣依所在宇乐乐唱片公司工作人员刘小姐,她说:“这件事很明显是炒作,我们不想配合炒作,使事件升级。”

  近日,菲妮文化发表声明称,“黄圣依及其所属公司为其发表、使用的歌曲《天天向上》,词曲版权均为我公司独家所有,未授权与黄圣依及其所属公司使用。经多次交涉,黄圣依仍未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众多公共场合以及商业演出中使用歌曲《天天向上》。今后任何公司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天天向上》。”

  刘小姐说,两天前就看到这个新闻,一直不予理会的原因是“这件事很明显是炒作,我们不想配合炒作,使事件升级。”而现在,之所以要站出来回应,是因为“这件事对对黄圣依很不公平”,“我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应这件事。”刘小姐说。

  对于之前菲妮文化就《天天向上》侵权所发表的声明,刘小姐说,首先,黄圣依自步入音乐之路,惟一签约的就只有宇乐乐唱片公司,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新、老东家”一说;其次,如果《天天向上》果真有版权问题,黄圣依首张同名专辑何谈能通过国家版权局的审批,在全国公开发行?其三,假如黄圣依没有演唱的权力,《天天向上》如何能够登上2008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最后,即使歌曲版权存在问题,有权追究相关责任的也应是词、曲作者本人。“更重要的是,黄圣依专辑的记者会上,《天天向上》的作者亲自捧场,其实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值得玩味的是,曾经与黄圣依有过合作的著名歌手那英的姐姐那辛也向新浪娱乐表示,《天天向上》的词曲版权归属于她所在的公司,但是笔者就此进一步联络那辛时,她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jzb/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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