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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音乐节歌手大赛作品版权使用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4日11:52  新浪娱乐

  (一)参赛选手须保证对其所提交的作品拥有完整版权或使用许可,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其他法律事宜,如有抄袭盗用等情况,由参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大赛鼓励选手演唱原创作品。允许原创参赛作品非作者本人演唱;但演唱者必须获得相关词曲版权者书面授权,如果出现作品版权纠纷,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

  (三)参赛原创作品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任何形式的剽窃,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剽窃的认定由大赛组委会协同专家评委团判断,对剽窃认定结果可能涉及的纠纷,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四)参赛选手承诺所有参赛作品可供组委会在赛事成果发行或与本活动相关的一切宣传推广活动中进行无偿使用。组委会并拥有将该参赛作品编制成录像带、光盘或任何形式专辑,以非赢利方式予以推广的权利。如参赛作品权利遭受侵害时,组委会可配合参赛者进行追诉。

  (五)所有因参赛而提交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参赛光盘等载体)概不退还。

  (六)参赛者对上述各项声明及约定,均无任何异议,赛事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均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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