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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网络音乐节歌手大赛选手参赛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4日12:11  新浪娱乐

  (一)参赛选手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届大赛评奖章程、作品提交规则、版权使用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参赛选手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行为视为其已经阅读、完全同意并承诺遵守上述章程和规则。

  (二)参赛条件:热爱网络音乐、有音乐兴趣或才华的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均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地点:本届大赛只设置网络报名,不设地方报名点。选手在大赛网络分赛区报名参加初赛。已经在一个网络分赛区报名参赛的选手如想在其他网络分赛区参赛,必须先自行放弃上一网络分赛区的比赛。

  (四)报名方式:参赛选手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近照一张,参赛选手所填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正确,不得有虚假信息;选手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提供大赛所要求的所有版权或授权文件复印件。

  (五)参赛选手至少为参赛作品的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之一,有权代表所有原创作者、演唱者发表递交的作品,绝无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情形。如因此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和任何个人或集体的经济或者精神上的损失,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

  (六)参赛作品上传和提交后,如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存在任何不一致的情形,必须在提交后2日内提供《授权和承诺书》,并传真到大赛指定专用传真;

  (七)大赛组委会有权公开发布参赛选手的姓名(和网名/艺名)、照片、简介、作品名称和简介、作品词曲作者姓名等资料,其他个人信息不公开。

  (八)参赛选手对评分或其他方面有异议者可通过相关渠道提交意见,但必须尊重和服从比赛结果。

  (九)选手参赛报名免费,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参赛者自行负责配器、录音、加工、邮寄等费用。本次比赛选手所获得的奖品及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自理。

  (十)违反上述规则条款的选手,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可保留进一步追究其一切责任的权利。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大赛组织规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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