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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点此下载报名表。
1、填写报名表,附交所要求材料,于2008年9月30日前(邮戳日期为准),以邮递方式向大赛组委会报名。(报名者应保留所有送审材料的复印本,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遗失的责任,且资料概不退还。报名表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大厦B座210室(邮编:100038)
咨询电话:010-88243503 传真:010-88243503
电子邮件地址:cctvgxds@yahoo.cn
随同报名表需附以下材料:
●近期彩色证件照2张(2寸),彩色生活照、艺术照各1张(6寸)。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本人简历。
●由本人签字证明属实的近期演奏的录像DVD或CD各两张。曲目要求见大赛程序一章
●演奏资料要求如下:
报名者所提供的录像或音频资料(DVD、CD光盘)必须是本人演奏,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
1、音像资料的音质必须达到大赛组委会所接受的标准。
2、音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3、音像资料及其包装盒上必须注明表演者的姓名、所录作品的目录和长度、录制的日期和地点。此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只允许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同时报名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
2、比赛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及资料后,将于20天内通知参赛者,确认其参赛资格。
3、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方式决定。
4、参赛者必须根据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企图与组委会及评委会任何成员私下沟通的任何参赛者,或其他人代为做出此行为的参赛者,都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6、所有参赛者比赛时应穿着正式服装。
7、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或终止不符合参赛资格者或违规者参赛。
8、比赛结果以评委会评审结果为准。
9、参赛者的演奏如超过时间规定,评委会可终止参赛者的演奏,不影响其参赛成绩。
10、对参赛者的旅费及食宿规定如下:
●凡被大赛组委会确认参赛资格前往北京参加复赛及决赛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单程差旅费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
● 参赛选手陪同者的旅费、食宿及交通费等一律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可委托比赛组委会代为安排,但仅限于比赛组委会指定的饭店或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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